财经纵横

大陆财富榜上富豪极少上慈善榜的深刻原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 18: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李嘉诚捐三成资产做慈善”引发思考:大陆富豪为何无心慈善事业?

  国家准设私募基金助穷,广东富商首试,但未如预期大量涌现,为何?

  香港首富李嘉诚日前宣布,未来将把1/3的个人财产捐作公益慈善之用,有关资产会放入被他称为“第三个儿子”的李嘉诚基金会。以李嘉诚约1500亿港元财产计算,基金会将增至480亿元,这将是全球华人私人基金会中金额最高的一个。他的这个最新决定,预示着将有更多的李嘉诚捐款,造福大陆人民。

  大陆的富豪们,何时能普遍有各自用于慈善事业的基金会?不少富豪为何无心慈善事业?富豪的爱心要靠什么培养?是缺少对富豪们爱心的鼓励政策?或者国人缺少对富豪们的包容心态呢……李嘉诚此番善举引发了又一轮关于富人做慈善的思考。

  财富榜上富豪极少上慈善榜

  这两天,在各热门网站论坛上,人们一致表达对李嘉诚的尊敬与钦佩,有人写道:“中国富人怎么回报社会,李嘉诚堪称典范,他的慈善理念和慈善行动将影响更多华人企业家,相信他的善举对国人的财富观念也是一次冲击。”也有评论指出,此举能产生示范效应,推动内地更多私立基金投入公益事业。

  在赞扬的同时,大家提到一个现象,为何内地富豪无心投身慈善?“非典蔓延时,中国富人总共捐献了大约700万元人民币善款。这个数字是不是很令人深思?!”

公务员马先生感慨,“希望以后大陆富豪也能去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使整个社会充满和谐音符,而不是仇富的愤恨。”

  今年以来,民政部担任指导单位的“2006年度中国大陆慈善家排行榜”、胡润2006中国慈善榜、

福布斯慈善榜陆续推出,拿慈善家排行榜与财富排行榜对照,人们发现财富榜上富豪,只有极少数上了慈善榜。由此引发的企业社会责任大讨论一直十分热烈。不少人直指内地慈善富翁的缺乏,“中国富人没几个把慈善作为一种事业,相反还在以消费10万美元一瓶
葡萄酒
、5000万美元一匹赛马或1亿美元一套超豪华住宅为荣。他们热衷的是炫耀性消费,而不是回馈社会”。

  准生私募基金并未大量涌现

  李嘉诚1980年成立“李嘉诚基金会”,他多次表白,基金会是“第三个儿子”,20多年来,他的基金会已捐出及承诺之款项约77亿元。“企业要追求成为企业公民,很重要的就是慈善公益行为,它比任何广告都能更好树立形象。但现有的一些随意性比较强的捐赠并不能满足他们的慈善理念和行动。”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廖为健说,一个好的解决办法是成立“私募基金会”,把企业家个人理念写进基金会的使命和章程,可较大限度按企业家意愿实现致富后回报社会的理想。

  有人发出疑问,大陆富豪们,何时能普遍有各自用于慈善事业的基金会?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1000多个基金会,但基本是“官办”,大多脱胎于政府部委。直到2004年6月《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第一次允许设立非公募基金会。也就是说,像美国那样由企业和个人出资成立的基金会,在中国获得了“准生证”。

  一些大企业和企业家开始成立基金会进行公益事业。搜狐张朝阳、神州数码郭为、万通冯仑、TCL李东升的名字,悄然出现在华夏慈善基金会发起人名单中。

  广东香江集团瞿美卿,出资5000万元,成立了一家在民政部注册的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成为中国私募基金会第一人。去年年底,连续两年夺得中国大陆慈善家排行榜冠军、累积捐赠达4.5亿元的金源集团主席黄如论先生在家乡福建福州宣布捐赠1亿元,成立江夏医疗救助基金会。这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个人非公募基金会。

  曾有人在条例出台后预测,越来越多私立基金投入公益事业,未来中国最具实力的基金会也将是由私人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国内现有私营企业200多万家,如果有千分之一就是2000家。

  但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条例出台一年多,非公募基金会并未大量涌现,即使成立的部分非公募基金会,也多有官方背景。

  基金会限制多减免税未落实

  学者探讨这一问题时,大多把症结归咎于国内捐款优惠制度力度不够,富豪爱心要靠制度培养。中山大学社会学系李伟民教授说:要让富人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仅靠一味的道德说教无济于事。动用制度政策和法律调控机制,才可能起到鼓励作用。

  据了解,现有政策对非公募基金会仍有许多限制。在原始资金方面,《条例》规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高额度原始资本金前置条件对基金会发展形成了一种限制。

  根据规定,民间组织须由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一“诞生”就烙上官方印记。双重管理体制使一些私募基金会想找一个业务主管部门更不容易。

  减免税方面,美国规定,企业捐出善款,如数额超过应缴税收10%,应减免10%税款,如不到10%,可在税收里扣除已捐出的善款。中国这方面的规定却只有3%,且实际操作中仍未落实。公益事业捐赠法和相关税法均规定,公益捐赠可享受免税政策。但据统计,全国民政系统去年共收到个人捐赠17亿元,而个人退税率为零。

  民政部去年发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指出,未来五年,将推动制定便利捐赠人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程序,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这可望在一定意义上解决企业和个人捐赠积极性不足的问题。

  营造良好氛围理解尊重慈善

  但富豪们的顾虑显而易见。某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董事长说,现在有种心态,一听哪个企业家一年捐了多少钱,不是敬佩其捐得多,而是质问究竟赚了多少。很多企业家捐款后不愿透露身份,怕被宣传和议论,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记者注意到,现在慈善工作的思路已发生转变,让企业参加公益活动或捐资做善事,同时使企业能得到相应的宣传回报。事实上,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关于企业慈善活动与做秀宣传之间关系的辩论也一直存在。但更多时候,这些“私心”被理解与肯定。

  有专家指出,慈善事业不是简单的给予,而应被理解为有投入有回报的投资行为。投入的是善款,产出的是社会效益,回报的是全民利益。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慈善家应受到尊敬和钦佩,得到相应的荣誉和社会地位。

  有公益慈善人士认为,建立对富人公益心的理解和尊重,在全社会培养健康的财富文化和慈善文化,使富人以创造财富为荣,大大方方乐善好施,也显得更加必要而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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