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周华公:政绩有罪的三条路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11:25 中国产经新闻

  撰稿/本报评论员 周华公

  当前,一些官员的“政绩”成为舆论指责的靶子。其实,政绩本无罪,任何在任一方的官员都要出成绩,正所谓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如果没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又如何体现这个官员的优劣?但有些官员的政绩之所以“有罪”,是因为它跟以下三个因素或至少一个因素有关:一为规律,二为立场,三为眼界。

  违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主观愿望再好,总要适得其反。在这一点上,我们的一些官员同志总是用令人痛心的事实来一再试错。比如一个工程本来要3年竣工,为了赶上节日,或是赶在自己离任之前,提前几个月甚至半年“竣工”,这能不让工程进度跟工程质量严重脱节吗?违反客观规律的另一个表现是,不做深入调查,不做科学规划,按照领导的个人意愿做“好事”,最后,不是半途而废,就是有其名而难符其实。这是政绩“有罪”的路径之一。

  路径之二就是立场出错。搞好部门或地方的各项建设,其立场和目的一定要符合管理者的角色定位。部门或地方的官员不是某单个群体或个人的官员,官员本身不是单纯的要做管理,他们应当是所有管理对象的官员,要为这所有人谋利益和幸福,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均衡,而不能顾此失彼,让一部分人的幸福破坏另一部分人的幸福。因此,如果立场出错,自然让政绩带有不公平、不公正的色彩,自然要遭到民众的反对。

  如果既考虑了客观规律,还考虑到立场公平,也有政绩“有罪”的时候,那就是官员的眼界太窄。眼界窄了,看不到大局,看不到长远,比如一项水利工程,今天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今后十几年会不会就要面临平毁的可能,今天的马路来去两车道,不错,再过三四年,会不会重新设计施工呢?这就是眼界出错,导致“政绩”有罪。

  以上三点,成了政绩“有罪”的三条路径,为官者,不可不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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