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降低药价要让民众有所感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10:57 华夏时报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对青霉素等99种抗微生物药品的零售价格进行调整,共涉及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30%,最大降幅76.8%,降价金额为43亿元。据介绍,这是国家发改委今年6月份出台抗肿瘤药品价格调整方案之后的第二次药品调价措施。

  1998年以来,相关部门已出台18次“药品降价令”,然而民众对于频频出台的药品降价通知却近乎麻木。原因在于,面对如此之多的“药品降价令”,药品价格却不降反升,由药价高导致的看病贵没有任何缓解迹象。其中,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暗中操作,以及有关部门检查监督不力,都是民众无法感知的重要原因。

  医药企业利用国家对新药审批过于宽松的机制性弊病,将进入国家降价名录的医药品种进行迅速调整:对相关药品立刻加以包装翻新、更换名称或者在药品中添加无关紧要的辅助材料,让其摇身一变成为“新药”。这样,不仅可以逃脱降价,而且还可以“新药”为名使价格成倍暴涨。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钟南山曾为此质问国家药监局:“一个‘罗红霉素’,品种就达40多种。我当了45年的大夫,在查房时也几乎看不懂。”医疗机构则通过少用或不用列入降价名录的药品,抵消

药品降价给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当然,这中间药品商业贿赂所起到的消极作用不容忽视。

  医药企业和药疗机构之所以敢如此肆无忌惮地消解药品降价通知的威力,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部门检查不够致使监督不力。近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药品降价执行情况会成为检查的重中之重。期待有关信息能够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民众知情权的同时,也能给违规操作的药企和医院以社会压力。

  药品降价并非打掉药品企业及医疗机构的合理利润与收益,而是挤掉其中存有暴利的成分。因此,

药价虚高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不仅无益于医患关系的改善,也不利于医药市场的秩序,以及国家卫生事业的发展。一次次的药品降价,固然体现了相关部门致力于修正药价虚高的努力,但这种努力必须让用药的普通民众切身感知,否则,降价政策就可能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本报评论员任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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