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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企业的社会责任不能无限扩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2:18 中华工商时报

  “学者谈企业社会责任”系列之三

  □李义平

  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时,要防止走向另外一个极端:过分地追求社会声誉,甚至好大喜功,承担了与自己的企业产业发展方向不协调,承载能力不协调的、过多的社会责任。有必要再重复一下彼得·德鲁克的名言:企业首先是做得好,然后是做好事。

  对于我国的企业和企业家而言,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显然是一个新的问题,有必要给予细致全面的理解。

  企业社会责任的历史演变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社会在经济发展的特定阶段,根据当时社会的道德准则,对企业的期望和要求。

  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人们对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

  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最初的企业并没有什么社会责任的概念,他们的存在仅仅是为了赚钱。不仅如此,在马克思看来,甚至存在着残酷的剥削。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工作日》一章,马克思有着详细地揭露。马克思说,资本家“尽量延长工作日,如果可能,就把一个工作日变化成两个工作日”,且大量的使用童工,马克思指出:“让13岁以下的儿童和不满18岁的少年在长达12-16小时的时间内丧失吃饭时间,或者像给蒸汽机添煤加水,给羊毛加肥皂水,给机轴上油等等那样,把午饭仅仅当作劳动资料的辅助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加给他们。这就是西方市场经济初期的情况。”我们陈述市场经济国家最初的情况,有助于理解我国市场经济初期的一些现象。

  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诞生了古典经济学。古典经济理论几乎把市场经济下企业的最基本的功能等同于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以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销售给消费者,企业就算尽到了自己最基本的社会责任。这种认识比较准

  确地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初期社会对企业的期望和要求。此时发展经济是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主要矛盾,企业只要能够促进经济发展,能给社会提供产品、就业、税收就实现了社会对企业的基本期望,就是承担了社会责任。

  历史前进到18、19世纪,早期发展的市场经济国家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即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贫富差距,也由于慈善事业是一种传统的美德,于是,慈善事业被认为是企业的重要社会责任。在当时的美国,涌现了一批以慈善事业为荣的企业家。例如洛克菲勒在其有生之年共捐献了5.5亿美元,并设立了洛克菲勒基金;卡耐基在他有生之年共向社会捐款3.5亿美元,创建了2811个公共图书馆,向美国的教堂捐了7689架风琴。

  当历史发展到了当代,经济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人们对经济发展的期望边际效用递减,对生活质量则有了更高的追求。与此同时,人们对一些工业产品的副作用,对环境污染的消极作用有了更多的了解和认识。此外,由于经济非平衡发展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有时经济发展比不发展矛盾更多)。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对企业有了更多的期望,更多的要求,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有了更为广阔的内容,其中包括保护环境、节约和爱护能源、善待员工、注重就业和福利、关注和支持教育、注重公共健康、重视慈善事业以及社区的和谐等。

  根据已有的讨论和当前的共识,我们可以把企业的社会责任作如下三个层次的划分:最基本的层次或者说是最里层是企业的基本职能,其内容包括高质量的产品,对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等。中间的一层包括善待员工,对员工负责任;对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信息,讲究诚信,尽可能地减少成本,保持合理的价格;珍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善待社会。最外层或者说第三层次是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一系列越来越多的尚难明确划分的责任,企业应当越来越多地主动参与到改善社会环境的活动中来。

  尽管社会对企业的期望越来越高,但是我们必须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不是可以无限扩展的,而是有限度的,或者说是有其合理底线的。彼得·德鲁克在他的《管理———任务、责任、实践》中专门写了一章《社会责任的限度》。他认为对于一个企业家来说仅仅是做得好还是不够的,还必须做好事。然而,为了做好事,一个企业首先必须做得好。他说,只要一个企业忽略了在经济上取得成就的限制并承担了它在经济上无力支持的社会责任,企业很快就会陷入困境。如果因此而损失了企业取得成就的能力,那就是最不负责任的。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就是把企业做好,这是企业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前提和载体。

  企业的社会责任不能无限扩张,还意味着企业与政府的功能不能错位,不能把本该属于政府的责任推给企业。上世纪60年代,美国纽约市长曾经号召纽约的每一个大公司认领或承包一个黑人贫民区,这显然是企业与政府功能的错位。据此我们在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时候,应当同时强调,企业毕竟是企业,绝不能把属于政府功能范围内的事情,全部推给企业。

  从社会角度来看,对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还存在着另外一个误解,即把企业的社会责任仅仅理解为捐赠。其实欧洲的企业就没有美国的企业捐赠多,这并不是说欧洲的企业就不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而是欧洲和美国的税收政策导致的。欧洲的企业已给国家缴纳了相对更大比例的税收,让政府承担更多的社会救济、扶贫之类的事情。

  一个历史上是自然经济的社会,通常会更多的用慈善标准衡量富人、衡量社会,但这毕竟不是市场经济,不是我们所理解的市场经济下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全部内容。企业应当从事慈善事业,但这只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之一,且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以不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为前提,而且我们的政策应当有利于引导企业的捐赠。

  努力把企业的社会责任转化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使

中国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例如贫富差距拉大,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有的企业员工工作生活环境较差,员工待遇不好,还存在着使用童工的问题,以致在国际贸易中也产生了一系列的摩擦。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期望我国的企业能够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通过与发达国家的企业的比较,我们应当辩证地、全面地看待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的状况。此前曾经指出,发达国家在最初的发展中,也同样存在着工作时间过长、劳动环境不好以及使用童工的问题。如果所有国家在最初的发展中都经历了这样的现象,我们甚至可以说这种现象是有某种必然性的。发达国家只是当他发展到了一定程度以后,才更多地担负起了自己的社会责任,而中国企业在经历了较短的发展过程以后,就碰到了必须担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的问题。相对于发达国家,中国企业明显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当然,我们这样讨论问题,并不是说中国企业就不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相反,由于形势的和道义的原因,中国企业必须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为了既能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又能促进企业发展,中国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时必须把握好以下两点:

  1、承担社会责任并非消极的只是一种负担,只要把握和利用得好,完全可以转化为一种企业发展的机会。

  一旦讲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有的企业就仅仅把它理解为是一种负担。其实只要把握得好,完全可以转化为一种企业发展的机会。把问题转化为机会是企业管理的精粹所在。彼得·德鲁克指出,把社会问题转化为企业发展的机会可能不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而在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即社会创新。这种社会创新直接和间接使公司或企业得到利益和加强。他举例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美国劳工的处境极不稳定,工人的困苦日益增加,而失业率很高。在很多情况下技术工人每小时的工资可能低达一角五分。福特公司正是这种情况下于1913年提出,保证付给每一个职工一天五美元的工资。在此之前,福特汽车公司职工的离职率很高,以致在1912年为了保持一万个工人,必须雇用六万个工人。在实行新的工资水平以后,离职率几乎趋于零,由此而节省了巨大的人工成本。这是一种典型的把问题转化为机会的做法。我曾经去过

芙蓉王集团,他们就通过助学、善待员工(包括离、退休员工)、善待环境等把企业的社会责任进一步转化为企业发展的机会。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民营企业,如恒安集团、飞越集团也对此作了一定的尝试。我们相信,哪一家企业率先善待员工,哪一家企业就一定会有好的社会回报。实际上,在特有的背景下,企业可以找到更多地把问题转化为机会的途径:例如,现在人们对
食品安全
不放心,率先而行的企业完全可以把让人们吃得健康,吃得放心作为企业发展的理念;又如,由于资源吃紧的逼迫,企业可以抓住这样的契机,率先提升经济结构,改变生产方式。

  以上讲的是直接的市场机会。除了直接的市场机会之外,一个长期奉公守法、善待社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还可以提升自己的形象,增加无形资产。这则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把问题转化为机会,是企业家的职能所在,相信企业家一定会在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这一新的约束条件下,在把问题转化为机会上大显身手。

  2、必须牢牢把握搞好自己的企业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的底线。

  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时,要防止走向另外一个极端:过分地追求社会声誉,甚至好大喜功,承担了与自己的企业产业发展方向不协调,承载能力不协调的、过多的社会责任。有必要再重复一下彼得·德鲁克的名言:企业首先是做得好,然后是做好事。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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