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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阳光统计 媒体不只是事后诸葛亮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1:57 第一财经日报
陶短房 日前,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在《经济日报》上撰文,就打造“阳光统计”,维护和提高国家统计数字的信誉发表了许多有意义的见解。但邱局长在文中提出,对那些达不到规范的地区统计局要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了的,要进行内部通报,如屡教不改,就“让媒体公开曝光,使其数据在国家统计数据中消失”,这一说法,似有商榷的余地。 邱局长的本意是督促某些炮制虚假统计数据的地区和部门及早收手,限期整改,出发点自然无可指摘。但官方发布的统计数据,倘若因人为造假而掺杂水分,是否应等到“屡教不改”才想到让媒体曝光,才想到应“使其数据在统计数据中消失”呢? 官方统计数据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各级政府相关决策、政策修正和发展走向选择,统计数据一旦有假,将直接影响到依据这些数据所作出的一切分析、判断和研究的科学性、准确性、权威性。对于如此事关重大的数据,即使是无心之失造成错讹,也应随时检查,及时发现,发现一例,纠正一例,倘任由错误数据存留,就会继续造成不良的连锁效应。如果是人为造假,则更应积极预防,严肃处理,才能切实维护和提高国家统计数字的信誉。 要杜绝人为的统计造假,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在日常统计工作中加强管理,加强监督,防患于未然,不让虚假数据混进国家统计数据。实现这些管理、监督的手段有多种,其中自然包括媒体的监督和曝光,只有这样,才能让想造假者心存顾忌,已造假者无处遁形,实现真正的“阳光统计”。 如果造假已经发生并发现,而且是“屡教不改”,则事实已然清楚,证据已经明白,还有什么光要等媒体来曝呢?对于这样的一贯造假,于情于理,只能诉诸纪律和法律,让党纪、政纪、国法来处理,媒体的作用,应是通过监督、曝光来威慑可能的造假者,而不是等假也造了,危害也产生了,甚至都“屡教不改”了,才马后炮般“公开”那么一下。 而且“屡教不改”后才“曝光”,那前面的虚假数据怎么办?为什么不能一俟发现造假,就立即纠正,而要等到“屡教”之后?如此一来,在此之前,这些数据是否仍会被各方面错误采信,从而继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呢? 推动“阳光统计”,打击统计造假,于国于民,功德无量,自应给予高度评价,在“打假”中运用媒体的影响力和群众效应,也是很积极、很有意义的考虑和想法。但媒体的特性决定了它更应是防微杜渐、令造假者无从遁形的千里眼、顺风耳,而不应是造假一而再、再而三发生后无可奈何的事后诸葛亮。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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