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叶檀:不要对外资并购新规抱太大希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07:39 每日经济新闻

  叶檀 每经评论员

  人们常用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来形容支出与收益反差之大。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现象是,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老虎或者黑熊,在现实与理想之间有些微差距,正可以说明博弈之艰难与约束条件之强硬。

  近日关于外资并购的大讨论,就收获了这么一只黑熊。最近,商务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委联合颁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可以视为对最近日渐高涨的外资并购风险的一个积极回应,也是最近六部委在徐工召开闭门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后达成的方案。当然,其酝酿期长达年余。

  正如激烈的争论所显示的,各方意见极不统一。因此,我们对此新规也不应抱太大的希望,这份文件一定会是平衡各方利益之后的妥协样板,而不会成为民族主义者或者国资卖光论者的宣告书,现在就下一个开放或者保守的定义为时过早。

  从积极的意义上看,这份针对2003年《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修正案,以超过原规定一倍的篇幅,对外资并购的具体程序作了详细规定,“一方面对外资企业境内并购的范围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约束,强化了审批环节和反垄断审查;另一方面也试图对外资并购的操作环节,特别是对SPV(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跨境换股等技术细节,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定”,使得大部分的并购案有规可依。

  新规亮点不少,如第一次提出要作尽职调查,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境内公司或其股东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担任顾问;境内公司在国外的融资被要求限期调回国内。国内企业以惯用的“假洋鬼子”方式向境外抽逃资金,或者以国外壳公司“空手套白狼”的可能性将大大减少。

  新规的最大特点是全面强化审批、将地方审批权上收,将外资试图并购的驰名品牌或老字号、职工人数超过两千,以及任何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外资并购行为一并囊括进审批之箱。

  外资并购将重回全面行政管制时代,这一新规与紧锣密鼓进行中的行政性

宏观调控政策相呼应,是否意味着中国市场化、对外开放的大门将逐渐关闭?

  未必如此。不要说中国的经济目前无法承受外资退潮的压力,而内生的民营企业又未获得公平的发展环境,难以与外资、国资一较高下,即便以此次新规来看,其对外资的表现也颇为耐人寻味。

  与严格审批相对应的是,除了“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对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以下比例确定投资总额的上限”等数条有十分具体的标准外,大部分条款的用语是“应报某某部门审批”,或者“应予说明”,甚至对有垄断嫌疑的并购,也只作出了由部委审核批复的规定,显然缺乏一般行政法规所应该具有的明确性。

  这还不够。新规在用“影响国家经济安全”、“不得造成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等极其模糊的提法将很多交易挡在门外的同时,以“当事人未予申报,但其行为结果对国家经济安全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商务部可会同相关部门撤消其并购行为或要求当事人修改并购方案”这样“事后撤销”的背书方式,为前期可能存在的审批漏洞涂抹上厚厚的防渗硅胶。

  这样的法规注定四面漏风,注定争议四起,同时会形成并购市场中极大的政策风险。这样的法规与多部门管辖态势,让我们经由草蛇灰线看到新规出生之艰难,与博弈的极大空间。刚好说明,用行政手段封死资本项目顺差只是政府现阶段的权宜之计。

  笔者曾经发表文章,认为国企改制之路不多,或者进行产权改革或者由外资并购,两者必居其一。目前的种种并购融资手段,不过是产权改革在压力之下的奇异变种,如果不正视这一问题,那么,出台一百项新规,也不过是在表面上加重审批权限应付急就章,对于具体的市场游戏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毕竟,政府难以无限制地承担国企改制的巨大负担。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58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