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叶祝颐:取消经济适用房的说法为啥会以讹传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10:07 华夏时报

  ⊙叶祝颐(武汉,教师)

  “经济适用房制度可能被取消”的说法并不确切。7日,建设部相关人士就此问题表示,目前,我国的廉租房不会取代经济适用房。建设部相关人士称,真正切实的做法是将在经济适用房政策中添加经济廉租、限价房等新内容,来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多层次性。(据8月8日《华夏时报》)

    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本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项惠民政策。经济适用房享有多种优惠政策:减免收费、无偿划拨土地等等。经济适用房建设成本明显低于商品房。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经济适用房建设明显走入了误区。不少开发商把经济适用房弄成了100多平方米甚至200平方米的大户型,房价也与商品房没多大差别。中低收入家庭有心无力,只好望“房”兴叹。何况,即使有少数面积适中的经济适用房,由于购买资格审查制度形同虚设,这些房子也多被高收入者买走。不少经济适用房小区里停满了豪华轿车,就是一个明证。根本没有多少低收入家庭从经济适用房政策中受益,经济适用房成了事实上的鸡肋。一项口惠而实不至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如今有人说要取消了,怎能叫公众不“以讹传讹”呢?如果限制利润、价格、面积等经济适用房政策得到落实,百姓从中得实惠的话,又有谁希望听到取消经济适用房的消息呢?

  

经济适用房名不副实、广为舆论诟病,之前又有取消经济适用房的讨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建设部提出加大
廉租房
建设,自然容易让人产生取消经济适用房的错觉。尽管建设部澄清了相关报道,指出没有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但是澄清归澄清,要让公众真正相信建设部的表态,建设部就要拿出实际行动,让经济适用房名副其实。

  避免“取消经济适用房”说法以讹传讹的最好对策,是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推行信息公开,让经济适用房建设回归理性;同时严格执行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论证,认真落实资格公示制度,真正让广大低收入群众住上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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