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还有多少欣弗事件等待重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08:47 中华工商时报

  在我们这个地球上,什么最重要?当然是只有一次的生命。人的生命旅途又难免遭罹无数的不测。我们之于地震、海啸、飓风这类扫荡生命的天灾可能徒唤奈何,我们之于谋杀、车祸、空难这类令生命遽然消失的意外可能难以驾控,而令人悲叹的是,如今维系我们生命和健康的“进口之物”,居然要我们成天越来越战战兢兢地面对。

  这些天,安徽华源的“欣弗事件”闹得人心慌慌。迄今为止,那么多的问题药品还流散在全国26个省市,有不良反应的已有10个省市的80余人,还有3人已付出了生命代价,怎得不叫人揪心哟!现在大家的眼光大抵都聚集在事件原因上,这实在在情理中。不搞清楚事件真相,这板子自然不好往哪里打啊!

  “欣弗事件”正在调查中,我们对谁应该在这一事件中承担责任,尚不敢妄断。我们忍不住要问的是,为什么食品、药品领域类似“欣弗事件”屡屡发生?“齐二药事件”才消停几天呀。稍稍再往前追溯,台州千万假药大案,致命哮喘假药案,巨能钙风波,龙口毒粉丝事件,广州毒酒案,辽宁海城学生豆奶中毒事件,

苏丹红事件……一个个闪现在我们眼前。食品、药品领域里
安全事故
频发,使我们不得不怀疑政府职能部门是否失职,职能部门的监管体系是否严密而有效。

  我们并不否认,在食品、药品领域所有那些事件中,在生产环节,在上游原材料环节,在下游流通环节,以至在终端消费环节的责任。很简单,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飞来横祸。但是,我们不想眉毛胡子一把抓,各个拎来打一通板子。因为,厂商天性追求利润,而民众又不可能是专家。惟有作为“社会公器”的政府或其职能机构,才最有责任矫正商家的逐利之手,擦亮民众的迷茫之眼。

  如果我们的职能部门真正把公众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而不怀揣行业利益,更不图谋个人利益,救人性命的药品断不至于成了人们心中的“高风险产品”。令人失望的是,“欣弗”问题药品竟来自具有“国家准字”批号、通过GM 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而用药出问题的多是基层卫生医院。由“欣弗事件”,我们不禁要问,药监部门对药厂核发生产批文后,是否有行之有效的督察?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医院特别是县乡基层医院、社区医院的用药要求,是否有行之有效的监管?对所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又是否定期对公众发出预警?

  进而言之,我们想知道,如果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我们的行政与司法体系是否应该对其施以重惩重罚。对层出不穷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监管部门的官员受到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的,给人感觉是人数不多,级别不高,惩处也不严厉。当年的民航空难频发,去年的松花江水污染,今年的

房地产领域的腐败,把一些高官拉下马来;同样,频发致人性命的药品事件,那些负有监管之责者的“顶戴”也当无情地摘下,甚至追究法律责任。要使那些庸碌无为者、权力寻租者深有感触:卫生药监机关不那么好呆,卫生药监部门的“官”不那么好做!

  当然,只是严责监管部门是有失公允的,也非解决问题的完全方案。国家还应该制定严厉的法律法规,对于引发药品事故的相关责任方,包括厂家、商家以及医疗机构,必须给无辜的生命高额补偿,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受害人的损失,并以惩罚性赔偿震慑行业害群之马,震慑潜藏着的宵小之徒。此外,在关乎人的生命的行业,有污点前科的人还应被施以永久性禁入的惩罚。

  我们不敢想象,如果没有健全并严格执行的有效的药品监管与预防体系,如果不能对事件链条上相关责任方严厉惩处,如果不能对事件所涉卫生、药品监管部门高层领导人严肃问责,还会有多少“欣弗事件”要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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