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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油价并非燃油税难产的理由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00:17 21世纪经济报道
特约评论员 杨 涛 在节约型社会的语境下,近期GDP能耗的确让人关注(今年上半年GDP能耗略有提高)。作为一种比较规范的调节手段,财税制度的视角或许也是有益于节约型社会的一种努力,比如燃油税,虽然此前似乎一直是“雾中花、水中月”。不过,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在日前的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表示,财政部将密切跟踪国际油价变化,研究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推进燃油税尽快出台。 所谓燃油税,即将现今普遍征收的养路费和其他费用合并成单一税种,通过法律约定整合各部门间的利益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省能源和基础设施开支。早在1994年,有关部门就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此后,虽然几次出现政府高层的正面表态,但燃油税仍进展不大。 燃油税是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环保类税种,对于社会的健康发展来说,有很大作用。燃油税的开征,表明政府通过“绿色税收”来控制污染的意图,体现公平意义,它可以应对环境压力问题和能源压力。而且,它也将促使地方政府行为理性化。因为房地产和汽车都被众多地方政府作为城市支柱产业来发展,由此引发盲目上项目的无序竞争,这在某种程度上使一些地方普遍追求高油耗大排量汽车的生产。燃油税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 除了促使地方政府行为理性化以外,燃油税对个人福利的改善也有帮助。中国目前的城市容纳汽车能力有限,燃油税可以促进个人汽车消费的理性化,更重视实用性和经济成本。同时,从需求方面有助于跳出私车增加与城市公用设施压力的怪圈,促使政府关注公共交通建设,使更多人从改变拥挤杂乱状况中获得福利增进。 然而,燃油税有如此多的益处,其实施却因有关因素的制约而有着相当的难度,比如,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是涉及财税部门与公路交通等行业之间利益格局重新分配;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利益再分配,因为很多地方名目繁多的路桥收费构成主要财源;目前国际油价较高,政府担心现在出台燃油税会增加企业负担,对整个经济产生负面影响;技术问题。如税率应该定多高,征收应该在生产环节还是销售环节,农用车、出租车及船舶用油的燃油税如何确定,燃油税是部分还是全部取代路桥收费等等问题。 可见,一方面此改革有巨大收益,另一方面阻力重重。那么燃油税究竟何时能走上历史舞台呢?进入2006年中期,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和政府高层的各种微妙表态,使我们看到了一些渐现的曙光。有两大因素起了决定性作用:2006年能源压力进一步突出,面对国内GDP高增长下的能耗过高,政府已把节能放到基本国策的地位。在突破能源危局的长期压力与全局利益考虑下,部门与地方利益的障碍可能被跨越。此外,还有产业结构调整的压力。当前中国将长期处于重工业发展阶段,汽车业对国民经济应该有更强的支持,而不应作为地方竞争的主体。也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促进汽车业的重整和洗牌,实现生产的规模经济并促进技术和设计创新,燃油税对此将发挥重要作用。 总之,高油价并非燃油税难产的理由,在一个可能成为常态的全球高油价时代,当机立断的政策应对是必要的,积极推进包括燃油税在内的“绿色税收”体系改革才是上策。而且,完成税费改革,才能促进公共财政体制的最终建立。而汽车相关的预算外收费,已经成为公共财政健全和税费改革的最后堡垒,所以以燃油税进行费税统一,符合财政改革的大方面,有利于预算完整与利益关系协调。当然在燃油税改革中需注意保障消费者利益,避免以增加财政收入为改革目标。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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