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朱冰尧:不能给违法者滑出去几米的机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10:07 中国产经新闻

  尖锋时评

  朱冰尧

  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往往因所谓“国情”而显得弹性十足。8月1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对减肥、丰胸、增高、药品、医疗器械五类电视购物节目实行“禁播”,但禁播第一天仍有12家电视台的各类甩脂机、丰胸等禁播节目不断播出。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一趟高速行驶的列车要刹车,若说可能有些惯性滑出去“几米”,我们已经给足了其“停稳”的机会,但不要试图用惯性来试探两部门的“禁播”“刹车”灵不灵。

  据说,通知生效后,广电部门已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纠。违反通知要求的播出机构将收到整改通知单,如果一个播出机构60天内收到3张整改通知单,将被依法暂停其广告发布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此项规定看,已经是给那些违法广告“疯狂”播出的充足时间了。于是,违法产品乘机多播广告“骗到最后”,违规媒体乘机多揽生意“挣到极致”。

  而被禁产品的销售人员更把“滑出去几米”作为产品信得过的证明:“为什么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停播,我们的广告还会播放呢,这是因为我们的产品通过了国家的质量认证,所以才会继续播”。

  显然,无论是被禁产品的厂家,还是播放被禁产品的媒体,都是熟韵

中国经济“滑出去几米”的弹性潜规则的。而国家职能部门也显然对可能出现的“滑出去几米”心里有数,自然是要给其“停稳”的机会。但利益决定一切。厂家和媒体并不想只是“滑出去几米”,甚至想“滑出去十几米”、“几十米”或“几百米”。还有的更是仅仅把“禁播”“刹车”当成是“风头”,既然不让成为顶风的典型,那么就“避避风头”吧——反正是“法不责众”,“天高皇帝远”,总有老虎打盹的日子嘛。

  而一些人会把这样的弹性执法归结为“国情”,认为中国现在是转型时期,企业和个人的法律观念不强,让大家懂法、守法还要有个过程,因此应该给人家适应和“停稳”的机会。实际上,这样的思维方式是对违法的纵容。“不懂法”不能成为可以违法犯罪的理由,“惯性滑出”也不能成为延迟守法、令行禁不止的荒唐借口。

  就在违法播出事件出现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话立即通知12家省级卫视的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也已通知相关地方工商局,在加强广告监测的同时,与广电部门积极配合,加强联系,加强沟通,联合执法。对“滑出去几米”的12家省级卫视,广电总局都已发出整改通知,若再“滑出去几米”将会成为顶风的典型。

  看起来,对于违法播出,这些职能部门肯定是有办法的,而且只要严格执法,不给违法者留出弹性空间,“滑出去几米”甚至“几百米”的可能性也就极小极小了。但这样的“

马后炮”式的责令整改与“若再”声明,恰恰是沉重打击了那些“即停”的老实听话者,而对“滑出去几米”的厂家与媒体而言,责令整改与“若再”声明前,他们已经最大化地实现了自己的利益,只要是充分掌握“弹性应对分寸”之度,就可以游刃有余于“滑出去几米”的弹性潜规则之中。

  所以说,市场经济坚决不能给这些违法者“滑出去几米”的机会,对于国家法律法规,一定要有着规范严谨的权威性,减少执法的弹性范围,从而让守法者心服口服、违法者无机可乘才是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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