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保证中国金融安全 我国监管外资银行天经地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11:37 新华网

  【提要】中国银监会对外资银行实施监管并不违反相关国际协议,而是保证中国金融安全的必要手段,外资银行反对监管毫无道理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公告中指出,外资银行面临的汇率风险正在加大,外资银行通过设在中国以外的部门监控外汇系统风险的做法已经越发不可行,“风险控制部门应该逐渐本地化”。

  但是这一加强对外资银行本地监管的暗示引起了外资银行的反弹。《华尔街日报》指出,很多外资银行称“中国监管当局在外汇风险管理方面并无资格指手画脚”。

  当今世界,金融全球化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跨国银行的蓬勃发展是金融全球化的一种重要表现。90年代以来,大量的外资银行登陆中国,成为中国金融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中国监管当局对外资银行该不该管?该如何管?这是需要认真探讨的课题。

  外资银行奉行的是利润最大化标准,其经营政策有时会与我国的金融政策相矛盾,影响到政策的贯彻与实施。例如:在货币政策调控方面,外资银行可以通过从国际市场上筹措资金来抵制中国货币政策的影响,从而弱化货币政策的效益,加大了中国货币政策实施的难度。其次,外资银行几乎普遍存在违规行为,或者多存少贷,将差额转移到海外套利;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与国内银行争夺市场或高级金融人才。三菱东京日联深圳分行就是典型的违规外资银行。

  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国际上一直实行两大原则,即母国监管原则和东道国监管原则。两大原则各有利弊,世界金融发展史表明,单独实行其中任一原则都不可行;而如果对这两大原则平行使用,不分主次,也会引起监管的责权不清。如何适当地平衡两种监管原则成了对外资银行监管的关键。在如何平衡两者这一问题上,美国的做法是不错的选择。美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始终把国内金融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放在首要考虑的位置,并随着本国金融业的发展和本国金融机构竞争力的变化不断调整。美国在《1991年外资银行监督改善法》中规定:只有外资银行在其母国受到全面的监督,才能在美国境内营业。同时规定,外资银行在美国的分支机构与美国银行一样适用美国国内的银行法规;

美联储有权核准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命令其停止营业,或是对之实施金融检查。美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以母国监管为基础,同时不断强化东道国的监管,尤其是风险监管上,努力实现监管的本地化。

  美国的做法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以母国监管为基础,可以保证其受到母国的全面监管,经营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加强东道国的监管,可将外资银行全面纳入东道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而不至使外资金融机构缺乏监管,有空可钻,有效地维护东道国的金融安全。上述做法也应该是我国对外资银行金融监管的总体思路。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加强东道国的监管不能矫枉过正。如果过度强调东道国的监管,很可能会引起被监管银行母国的同等对待,我国的在外银行可能会受到他国的不公待遇。(张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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