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邓璟:区分和解决寻找性失业与被迫性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11:07 中国青年报

  邓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近日表示,虽然上半年中国的各项就业指标都超出了预期,但下半年的形势却不容乐观。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安置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是两个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第一财经日报》8月3日)

  尽管都可笼统地称为失业,但是大学生失业和破产企业职工失业在本质上是有很大区别的。厘清两者之间的同与不同,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为此类群体就业提供更好的决策、服务依据。

  大学生失业,主要原因是大学扩招之后,大学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上面临供过于求的形势,又加上扩招后毕业生质量良莠不齐。从毕业到就业,寻找“好工作”是需要一定时间的,这一期间的失业,在经济学上又称为“寻找性失业”。从长远角度看,大学生遭遇“寻找性失业”不尽是坏事。因为它一方面可以让在校大学生更清醒地认清自己,从而提高自我市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劳资双方反复博弈,逐步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而破产企业职工失业,主要原因是受社会变革和经济转型等多重因素(主要是非人为因素)的影响,这种失业一般而言是很难预见、亦不是职工所期待所情愿的,暂且称这类失业为“被迫性失业”。与“寻找性失业”明显不同的是,“被迫性失业”造成的失业者,往往面临相当少的就业机会(失业者原有的劳动技能在新经济中可能逐渐变得一文不值),而且突如其来的失业,会让他们毫无准备、手足无措。破产企业职工遭遇“被迫性失业”,蕴含着较多的不稳定因素,容易引发各种社会问题。

  也就是说,大学生失业后,就业面仍旧宽广,几乎可涵盖到所有行业所有工种。从某种角度看,大学生就业难是一种“假象”、“乱象”;而破产企业职工失业后的“再就业”,就远没有如此乐观。除了极少数失业者能够通过招聘应聘“重操旧业”外,大多数人将不得不走向第三产业(包括自主创业)。

  对大学生失业群体,所要做的是在确保就业机会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建立尽可能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尽可能健全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教育,慢慢降低大学生的就业期望值,使大学生群体在择业就业时能够更趋理性。与此同时,政府要逐步拓宽大学生的就业渠道,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基层组织和第三产业等,尚处于求贤若渴状态,如果大学生能够“屈尊下顾”,相信“就业难”问题将会得到大大缓解。

  对破产企业职工失业,则需要在再教育、再培训和社会保障上多下功夫。下岗工人现有的知识结构、劳动技能逐渐被高速发展的经济边缘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鉴于破产企业职工人群数量庞大,尚无法在短期内解决其再就业问题,还必须通过失业保险和失业救助等社会保障机制,确保这一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进而保障社会的相对稳定与和谐。

  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随着经济向前发展,无论是“寻找性失业”还是“被迫性失业”,最大的就业机会都将来自第三产业。这也从侧面提醒我们,有必要在政策制定、产业战略和资助扶持等方面,有意识有步骤地向第三产业适度倾斜。

  在研究上世纪50~60年代美国失业率与实际GDP增长率之间的关系后,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曾提出“奥肯定理”:失业率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实际GDP增长率下降两个百分点。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中国就业形势的判断,今后几年我国的就业将很不乐观。能否顺利解决失业人群的就业问题,会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能否依然快速、健康地向前发展。从这一方面来看,厘清大学生失业和破产企业职工失业的同与不同,并推出行之有效的针对性对策,实在是相当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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