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中国新闻周刊:卡拉统一难OK 音乐市场明争暗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9:56 中国新闻周刊

  全国卡拉OK唱“同一首歌”?这样的规划已经在两家政府部门的各自酝酿之中,官员们及其属下的公司,正试图把那些“合法”“健康”的歌曲纳入其定制的统一曲库中。但是,不应被忽略的是,歌友们在诘问:我们唱什么歌要别人决定吗?同样不应被忽略的是,“一统江湖”引发的纷争背后,是音乐版权市场的明争暗斗

  向KTV收取版权费?

  噢,我们也想,但那个过程确实太麻烦——就在几天前,太合麦田唱片公司总经理宋柯还对媒体抱怨过。

  即使最乐观的音乐版权人,也承认那将是一个困难的过程。因为这涉及多方版权,且各方权益人之间也从未达成过统一的分成机制。

  “这就跟做买卖一样。”宋说,“卖东西的人都没有商量好,买东西的人更没有养成付钱的自觉。”

  宋柯们的奢望,却借助政府之手以意想不到的速度达成了——7月18日到21日,从文化部宣布尝试对KTV建立统一曲库到国家版权局公布对KTV版权收取使用费——版权所有者数年无望的

维权,似已在数天内得偿所愿。

  但如此速度,却让各方感到有些晕眩。

  “幸福”从天而降

  “这毕竟是个好事,我们自然欢迎。”宋柯说。但他同样表达了一个疑问,作为音像版权所有人,太合麦田公司至今未向任何中介机构委托代理其版权。意思就是,作为卖方之一,他们之前并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但现在却冒出两个机构站出来说要做代理。

  包括EMI、索尼BMG以及国内一些唱片公司的代理律师们随后也向本刊证实,文化部门此前并没有和他们有过任何沟通,更没有取得相关授权。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刘平也说,他们也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因为一切来得太快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作为旗下4000多名词曲作者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直接代表着这些词曲作者的权利。刘认为,如今,代理并没有转移,词曲作者的权益还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手中。

  作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法律部的主任,刘平说,自己不便以协会的身份公开出面表态。但他说,在听到消息前,他们也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更未有任何授权。不过他随后补充道,能收来钱,毕竟对整个音乐版权行业是个好消息。

  对于音乐版权所有者及代理人一方来说,能看到钱源源不断地收上来,的确是个好兆头。但刘平和宋柯说,从来都没有人跟他们谈过这些。

  那么,究竟是谁促成了KTV版权收费? 他们真能收上钱来吗?

  公司借力文化部

  7月18日,文化部发起成立中国娱乐行业协会。但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另一项内容却成为主角:由文化部批准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开展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这一消息是由文化部市场司司长刘玉珠发布的。随后,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梁钢发言介绍,该项目将在武汉、郑州和青岛三个城市率先试点,他们已经建立了统一的KTV曲库系统。此举旨在防止不健康歌曲进入KTV,并逐步解决唱片业、著作权人和卡拉OK经营者之间关于著作权的矛盾。

  但这一“善举”却引致舆论强烈反弹,有评论认为 “统一KTV曲库”的建立会造成新的娱乐垄断,甚至有人质疑:由统一曲库遴选歌曲,是否会导致全国人民唱“同一首歌”?

  在7月19日的电话接触中,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的发言人孔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们已经与国际四大唱片公司和国内一些大的唱片公司就歌曲的入库问题开始谈判,“唱片公司均表示支持”。

  2006年,7月20日上午,在梁钢的办公室,电视机里正在重播CCTV关于此事的报道,梁拿起遥控器不耐烦地关掉电视机。随后,他在拨通一个电话的时候语气略显激动,“不是已经说了吗,不要再播了。”

  梁钢告诉本刊记者,由于事态的发展出乎他的意料,他不便再发表任何言论。沉默了几分钟后,他又改变了主意,说有必要澄清一下各方对于他们的误解。

  他说,“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搭建是一次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行为。前者(政府方)是文化部,后者(市场方)是中文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文发),这家公司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控股经营,董事长由他兼任。梁的另一身份是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该中心为文化部下属的事业单位。

  梁钢解释,他们搭建这个平台,主要是用来服务的,并不是插手图利。之前,很多唱片公司状告KTV商家,致使KTV商家应接不暇、利益受损。事实上,他们中的大多数也是愿意交纳知识产权费的,因为逃避不是出路。

  “我们只是想做一些事情,让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而且KTV商家对此都比较支持,因为任何KTV都无法面对那么多的权益人。”梁称,他们自然愿意加入这个平台。

  他还表示,这个平台在实际运营中将采取自愿加入的方式,版权方和使用方均可零成本接入。该系统采取的模式是,版权所有人先以与管理部门商谈好的价格把歌曲放到该系统上,由加入该系统的卡拉OK厅自由选取下载。

  这个系统通过互联网连接各个加入系统的卡拉OK厅,并自动记录卡拉OK厅对于某一首歌曲的点唱次数,版权所有者依据下载次数收费。

  根据文化部的前期调查,三所试点城市共有1700多家卡拉OK场所,他们打算先在每个城市搞20家试点。各城市负责试点工作的单位是当地文化局市场处。

  而关于收费问题,梁说,我们的意思是采取价格听证,也不能权利人说了算,必须几方面坐在一起协商,比如,版权局和我们、版权所有人和使用商家共同坐在一起协商。

  他反复强调,文化部门只是搭建了一个平台,由著作权人和商家去交易。但文化部门拥有参与定价权和对歌曲内容的监管权。

  不过,关于此事的进展,梁钢另一说法与孔明不一样,“我们和著作权人的谈判尚未开始。”

  而此时,意见被忽略的消费者在网上表达着自己“想唱就唱”的想法,一位网民在新浪留言说,据称,KTV统一系统将经过授权的合法歌曲入库,加入该系统的KTV为顾客播送的歌曲也只能通过曲库点播。也就是说,消费者唱什么歌,得必须先经过文化部的提前审查,消费者再也无法“想唱就唱”了。

  这位网友还说,如果操作不当,恐怕损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的权利,还有市场公平和效率。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王刚 段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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