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落实廉租房政策力度应加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8:5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新华社记者 刘菁 王研

  建设部日前向全国推广了南昌市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经验。南昌市从1997年以来,多方开辟资金来源,探索多种形式,使7500多户居民享受到廉租房政策,占全市居民户数的1.5%,其覆盖比例为全国省会城市最高。

  南昌市并不是个财力十分富足的发达城市,但政府下决心将中央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政策落到实处。他们通过调度,近年仅城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就累计为实施廉租房政策补贴2800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实施廉租房制度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除租金减免和租金配租外,去年以来该市还以政府名义从市场收购了一批小户型二手房,不仅增加了廉租房房源,还收到了调控市场的效果。

  廉租房是为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要而制定的住房保障制度。在

财政部等九部委围绕“国六条”出台的
房地产
宏观调控政策中,明确要求所有城市必须在今年底前建立廉租房制度,并在年底前开工建设一部分廉租房。

  然而在一些地方,廉租房制度并未受到高度重视。来自建设部的信息表明,至去年底,全国还有70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国六条”下达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廉租房建设上仍缺乏有力度的动作,没有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和其他保障措施,这与他们对高档商品房开发表现出的过度热情形成了鲜明反差。

  一些地方廉租房建设步履缓慢,根本原因是政府态度不坚决、行动不积极。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仍然把土地出让金以及

房地产税收作为地方的重要财源,片面依赖房地产业对GDP的拉动。他们没有看到,在一边是商品房大量空置、投资者手中持有数套高档房产的同时,一边是困难家庭几代同堂蜗居在仅有十几平方米的陋室里。

  彻底解决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仅靠市场手段是行不通的。在廉租房上多投资,让困难群众安居乐业,是一项造福百姓的“德政工程”,也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只看眼前畸形高涨的房地产业绩,不顾长远的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只照顾少部分人的利益,忽视解决低收入群众的实际困难,这是错误的政绩观。地方政府只有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才能切实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新华社南昌8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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