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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翔:人为制造马太效应 权力媚富有损社会公平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吕翔 据《南方周末》报道,福建省漳州市规定,自2006年起,漳州市民营企业前100名的纳税大户,“其控股企业主的子女中考均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外商子女也参照执行。”后来漳州市市长亲自拍板将加分标准改为:只要纳税300万以上,其子女中考就可以加20分。 “凡是有的,还要给他,使他富足;但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这就是著名的“马太效应”。漳州市给富人子女加分,是在人为地制造“马太效应”。给纳税大户子女加20分的奖励,就意味着,在分享有限的教育资源方面,这些纳税大户的子女抢在了前面,这必然以一部分普通孩子失去相应的教育资源为代价。仅此一条,就人为导致了不公,损害了社会公平。在贫富差距拉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即将展开的敏感时刻,如此露骨的媚富政策,难免会引来批评和质疑。 实际上,由于富人有强大的资金支持,其子女获得的机会本身就远远优于穷人家的孩子。如果相关政策继续向富人倾斜,就容易使穷人的脱贫之路变得更为艰难。研究报告表明,现在,贫困一代的子女,由于同样没有多少创造收入的能力和机会,城市贫困将部分地发生“代际转移”(《中国青年报》2月9日)。 贫富差距不可怕,可怕的是发展机会的不均等和起点的不公。富人的子女起点比穷人的孩子高出了20分,而这种差距并不是穷人的孩子通过努力学习就可以享受得了的。起点的不公,在任何社会都被视为危害社会稳定的天敌,为权力拥有者所讳忌。但在漳州市,这种做法却由政府出面推行,其危害性不容低估。 政府的职责之一,就是防止弱肉强食,最大限度地保持公平,使弱者能与强者公平地展开竞争,获得平等发展的机会。构筑起一个这样的环境,就能使社会步入良性循环,因为人人可以通过竞争获得机会,将促使整个社会的创造性得以释放,使社会效率大大提升。反之,则会抑制整个社会效率的发挥。对照之下,不能发现漳州市的做法之谬。 实际上,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政府以20分来奖励纳税大户子女本身也值得商榷。由于纳税义务人和实际担税人在间接税中是分离的,纳税大户其实只是名义上的纳税人,其所纳税负最终完全转嫁给了消费者,最终承担了税负的消费者才是真正的纳税人。在我国,税收体系以流转税为主,流转税所涉范围非常之广,这种按商品和劳务流转额征收的税,包括增殖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最终都落在了消费者的头上,由消费者来承担。因而,奖励纳税大户实际上是奖励错了对象,等于众人纳税,富人受益,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 退一步说,即便纳税大户是最终的纳税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足额缴纳税款,政府也没有理由给富人子女以奖励。财政部曾据此在1999年下发了《关于不得对纳税人实行物质奖励的通知》。 公平既是一个社会能够保持和谐、稳定的基础,也是促使整个社会效率提升的最重要的推动力。媚富的奖励制度与之相悖,应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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