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体制补贴更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06:44 第一财经日报

  国家发改委7月31日发布的一份报告预计:今年下半年,中国农民现金收入增速可能继续减缓,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拉大。

  这则消息其实并不让人意外。近几年来,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也陆续出台了系列支农政策。可以将中央的支农政策归结为两类:减负与补贴。取消农业税、加大对农民的转移支付,对于提高农民收入肯定是有益的,可以达到将农民人均收入提高两三百元的水平。可是,在城乡收入差距高达3倍的事实下,两三百元收入的增加,对于缓解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那么,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到底是什么呢?

  一种很有影响的看法是,农民收入一直上不去的原因是农业的生产效率天然低于工业。这种看法确实属实,但这只是农民收入低的表面原因,美国农业的生产效率同样低于工业,但美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这么大。中国农民的人均生产效率是低于工业水平的,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在于人多地少、农业的从业人口过多。我国农业劳动力达到3.5亿,占全国劳动力的50%左右。农民收入不高与农民数量较多有着很大关系,70%的人口和50%的劳动力依靠不到国内生产总值20%的农业来增加收入,增长潜力十分有限。而美国农业从业人口比率不到总人口的1%。

  因此,要实现农民收入的真正提升,最终的办法只能是逐渐减少农业人口,将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去。很多的实证研究表明,真正提高农民收入的渠道来自于非农收入,也就是农业人口向工业人口转移带来的打工收入。因此,导致农民收入过低的本质原因在于现行体制制约了农民的非农转化。

  农民的非农化首先要求农民能够自由地走出去,离开农村进入城市。然而,目前的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严重束缚了农民的自由转移,不少城市在对待外来农民工方面采取了种种制度性歧视政策。包括直接的就业限制、各种不合理的收费、农民工社会保障缺乏、农民工子女就学限制、农民相对资方缺乏对等谈判能力、法律不能保障农民工的就业权利等。

  长期以来的等级性户籍制度,是农民遭受不平等国民待遇的集中表现,按照这种等级性户籍制度,从城市、城镇到农村,形成了一个只能向下流动而很难向上流动的限制性体制。农民不能顺利实现向外大量转移,使得农业部门就业在整个社会就业中所占的比例不能较快降低。这就要求尽快改革现行户籍差别管理制度,取消几十年来的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的人为地域、身份划界,让农民能凭一纸身份证自由定居和择业于全国。

  农民离开农村后能够做什么?两条出路:一是转化为产业工人,二是成为自主创业的市民。

  农民能够为工业部门所吸纳,首先要求农民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技能。最近几年的事实是,一方面是农民求职无门,一方面企业又招不到合适的技工。政府应该针对进城农民的特殊情况,对他们加强就业指导与培训,让农民获得基本的生产技能。人力资本投资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因素,加大对农民的培训,一方面可以提升农民的就业能力,同时又能促进经济结构转型。

  农民要转化为自主创业的市民,必须要有起码的创业资本。创业资本从哪里来?两个渠道。其一是来自于农民变卖自有资产获得的收入。可是在土地征用方面,据估算,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政府共征用了1亿亩耕地,每亩的补偿标准一般为8000~12000元,而政府土地出让的价格往往数十倍于此。据估算,由此造成农民的损失高达2万亿元以上。农民只要获得了土地补偿一半左右的收入,是足以支持农民的自主创业的。

  其次,目前的金融体系对农民的支持微乎其微,农村金融体系基本乏力,如果土地制度改革能有所突破,允许农民土地抵押贷款,则农民就可以得到创业的启动资本。

  在中央政策方面,下一步建立农民的社保、医保体系势在必行,但这只是让农民获得与市民同等国民待遇的基本条件。因此,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根本性途径还是在于消灭阻碍农民非农转移的体制性障碍和技术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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