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驱散道德星空的乌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 14:49 《企业文明》

  - 任 真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说过:“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是时常反复地思索,他们就愈是给人的心灵灌注了时时翻新、有增无减的赞叹和敬畏,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荣辱观属于道德法则。要使社会主义的荣辱观真正扎根于人们的心中,并在时常反复的思索中愈扎愈深,就要通过持续不断的教育活动,将之灌注于人们的心灵,增加由衷的赞叹与敬畏,进而形成一种日常的行为习惯。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心中的荣辱法则与口中的荣辱法则和行为的荣辱法则,出现了明显的背离、混乱和倒置,扭曲了赞叹与敬畏的对象。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仅仅从理论上论证其重要性与必要性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从端正荣辱观所产生的社会现实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等等关系入手,才能取得持久的效果。

  让荣辱观成为心中的道德法则

  要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人们心中的道德法则,首先要端正在荣辱观上的思想舆论导向或文化导向。“八荣八耻”的荣辱观,要贯彻于思想教育和宣传舆论的方方面面当中,需要把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与阶级分析的方法结合起来,才能找准荣辱观的历史坐标与现实的方位。这方面有许多现象值得深思与警觉:

  比如,在爱国与卖国的荣耻问题上,有的作品在“还原历史”的名义下,宣扬汉奸文学、汉奸哲学,对某些汉奸文人、汉奸军人、政客等评功摆好;有的作品以某些历史上的英雄人物的局限性为由,否认其爱国主义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有的作品以“抓住眼球”增加票房为由,歪曲革命战争时期英雄群体人物和事件的正面形象,任意在英雄人物身上增加“匪气”、“痞气”和“流气”或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佐料”等等。不论其主观动机如何,这样做的结果,都是混淆了爱国主义与卖国主义的荣耻界限,降低和抹杀了爱国主义的感召力和战斗力。

  又如,在对待现实生活的文化引导上,有些媒体以庸俗、媚俗和低级趣味的东西招徕读者或受众,以闭门造车取代深入生活,有意无意地渲染一种游戏社会、游戏人生的江湖态度与行为;有的宣扬、赞美那种纸醉金迷、骄奢淫逸的生活方式,抵毁和贬低艰苦奋斗的作用与行为;有的以色情、暴力、荒诞的故事或情节的编造与描写,代替对社会大众真实生存状态与喜怒哀乐的关注与反映;有的对腐朽、没落、反动的东西或假恶丑的东西津津乐道、欣赏有加,而对先进的、新生的、革命的东西或真善美的东西冷嘲热讽,等等。这就混淆甚至颠倒了人们对是非荣辱的认识判断,模糊了人们对荣辱的选择取向和标准。

  再如,在对待求真务实与弄虚作假的荣辱引导上,有些媒体常常热衷于以长官意志喜欢的虚假政绩为中心,一味地粉饰其“高大全”形象,而回避对群众关切的热重难点的矛盾与问题的调查研究与真实反映。这虽然为脱离群众、违背人民利益、违反党的宗旨的官僚主义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起了“多帮忙、少添乱”的作用,但是却严重损害了媒体舆论导向的公信力,引起了广大群众对媒体导向的心理逆反,从而导致媒体宣传对舆论导向或文化导向功能的失效甚至扭曲,产生反舆论导向或反文化导向的社会行为,等等。

  显然,对于荣辱观这个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如果社会主义荣辱观不去占领,那么反社会主义或非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就必然会去占领。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美国前总统艾森豪威尔曾经说过:“在宣传上花1个美元就等于在国防上花5个美元。”我们要在宣传思想上筑牢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防线,让社会主义荣辱观占领人们的思想文化阵地,艾森豪威尔的话是有借鉴价值的。

  扎根于现实才能反映于内心

  荣辱观的形成和发展虽然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规律性,但归根到底它仍然是社会现实生活的反映,是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现实和经济基础的。因此,要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扎根于人们的内心,就要端正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实关系和社会经济交往中的荣耻关系,从社会现实关系和经济关系中“开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道德花朵,“长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物质财富或经济利益果实。

  所谓端正社会生活和经济交往中的荣耻关系,就是说,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坚持“八荣”反对“八耻”,不但是社会经济生活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而且是社会生活与经济交往关系实践自身。比如,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坚持爱国主义、求真务实、诚实守信、服务人民、艰苦奋斗、勤政廉洁等等,企业就能健康地成长,反之,企业就会衰败;在个人的学习和工作中,坚持爱国主义、求真务实、诚实守信、服务人民、团结互助、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等,个人就能获得良好的成长与进步,反之,个人的成长与进步就会受到极大的阻碍而无法实现。只有当人们在社会生活和经济关系中行荣得荣、行耻得耻时,人们才会作出知荣则行、明耻则止的价值选择,并逐步养成履“八荣”逐“八耻”的行为习惯。

  换句话说,在社会生活与经济交往中,荣与辱都要形成持续而普遍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因果联系,即坚持“八荣”要善有善报,与事业成功、生意兴隆、仕途“顺利”、权益保障、人格健康、价值实现等善果相联系;坚持“八耻”要恶有恶报,与事业失败、生意凋落、仕途困顿、权益损失、人格变态、价值耗损等恶果相联系。简单地讲,行“八荣”者一定要能名利双收,行“八耻”者一定要身败名裂。这样,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才会成为经济合理的权衡和现实必要的选择。

  可在现实的生活或经济交往中,这种荣与耻的关系经常出现混淆与错位:行荣者得辱——像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例,劳动模范群体性陷入贫困的事例,诚实劳动者仅够温饱甚至不得温饱的事例,等等;行耻者得荣——像弄虚作假者被提拔重用的事例,坑蒙拐骗者获取暴利的事例,侵害群众利益者升官发财的事例,等等。这种混乱倒错的现实交往关系如果大量发生并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一方面会削弱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力量,另一方面会加强反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力量,同时还造成人们在口头上讲一套荣辱观与行动上实行另一套荣辱观的人格分裂。

  必须认识到,作为“反映”存在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依赖于被反映的社会现实生活和经济交往关系这个“基础”而存在、而发展变化的。不能扎根于强大而普遍的现实中,就难以扎根于人们的心中。如果现实关系出现了扭曲,那就要按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进行校正修复,并使之健全起来。

  营造知荣则行明耻则止的环境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并不是外在于个人和组织(包括企业)的一般思想道德教育。知荣明耻、行荣避耻,是个人自我成长的需要,是组织(包括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这种需要互相促进,就构成了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大环境。

  就个人成长来说,荣者自荣,耻者自耻。一般来说,以“八荣”为荣,并身体力行之;以“八耻”为耻,并身体力避之,这是人之正道,反之,则是人之邪道。古今中外,走正道者的人生是成功的人生、幸福的人生、快乐的人生、无悔的人生;走邪道者的人生是失败的人生、悲剧的人生或痛苦的人生、后悔的人生,因而普天之下合格的父母,总是教育子女要走正道、不要走邪道。笔者的老岳父就曾告诫其远赴厦门大学读书的孙子:“人生有多条路可走,但万不可走邪路;人生有许多事可做,但万不可做亏心事。”这其实就是在做荣辱观的

家庭教育

  就企业来说,也是荣者自兴、耻者自衰。这方面的事例,多得不胜枚举。百年企业,往往是那些懂得荣辱自律的企业,反观那些由兴而衰、由成到败的企业,大多是失却荣辱自律的企业。无论你是

世界500强如美国世通公司或安然公司,还是如中国的南京冠生园公司,其由兴到衰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在于其失却诚信使然。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就包含了荣辱观的内容,在今天的中国就包含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

  但是,人要做到荣者自荣、耻者自耻,企业要做到荣者自兴、耻者自衰,也是不容易的。因为无论个人或者企业(包括其他组织)的行为选择会受大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企业或组织在本质上也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的荣辱标准、荣辱界限、荣辱判断、荣辱选择、荣辱规范,会对个人或企业(包括其他组织)的荣辱判断和选择产生多方面的作用。尤其是负面因素,往往具有“坏事传千里”的干扰作用,使某些个人或组织在社会主义荣辱观上产生动摇。比如“虚假数字出官”的负面因素,“越腐越升”的官场现象,会动摇某些干部坚持求真务实和廉洁勤政;欺诈生财的负面因素和假冒伪劣暴利的现象,会动摇某些企业的经营者坚持诚实守信和守法经营,等等。这些无疑会对社会主义荣辱观造成巨大的冲击,不利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坚持与发扬。

  因此,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是个别人、个别企业或个别组织的独善其身或者孤军奋斗,而要从社会舆论导向上坚持以“八荣”为荣,以“八耻”为耻;在社会生活与经济交往中确立坚持“八荣”者的道路越走越宽、越走越顺,而坚持“八耻”者的道路越走越窄、以至寸步难行;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上,扶持、保护、奖励坚持“八荣”的行为选择,抵制、打击、惩罚坚持“八耻”的行为选择,堵塞因坚持“八耻”而加官晋爵、名利双收,或者像臭豆腐那样,闻起来臭而吃起来香的体制漏洞、机制漏洞和政策漏洞;堵塞那种产生坚持“八荣”反而受压制、受嘲讽、受打击、受损失的反淘汰现象的体制漏洞、机制漏洞和政策漏洞。在这样的大环境中,个人的荣辱观、企业或组织的荣辱观和整个社会的荣辱观,就会在社会主义的道德法则频道上发生共振,成为时代共识与社会普遍习惯,创作出一幅个人持续成长、企业持续兴旺、社会持续进步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明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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