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朱冰尧:我们拿什么问责垄断利润下的分配不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 12:36 中国产经新闻

  撰稿/本报评论员 朱冰尧

  近日央企的“露富”行为引起媒体和百姓的颇多议论。本来作为国企,盈利水平高当然是好事,说明国企也不是孬种,使点劲,用点功,迅速成长壮大多赚钱还是有可能的。这也极其严厉地粉碎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对国企经营能力的偏见,是大涨国企志气的一件大好事,何苦要斤斤计较呢?

  但细细看来,却又有蹊跷之处。先是有媒体爆料:“倒闭电厂抄表工年薪10万”,随后又从国务院国资委传出消息:169家央企中,央企“十二强”员工的平均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4倍,是中部地区平均工资水平的10倍。企业效益好,职工收入高本来也在理,可是坏就坏在这些企业通过垄断暴利手段获得的高盈利,是在压榨其他市场化企业的基础上获得的,而且并没有将本来属于国家所有的利润上缴上去,而是变相成为垄断企业分利集团的大餐盛宴。

  如果再看看那些央企之所以“效益好”,实际上并非企业经营能力多强,职工工作多努力,技术水平多高超创造的,而是靠国家给予它的垄断地位获得的。这样的高利与高酬显然是无法赢得百姓的认可的。

  垄断利润下的分配不公,加大了贫富差距,也使人们对于垄断企业产生了不信任的感受。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在分析“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时,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一是腐败,二是垄断。一方面是国有垄断企业高投入低增长或亏损,一方面是行业冗员繁多、职工收入远远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之所以出现这组矛盾,就在于他们是国有垄断企业,他们的薪酬不受经济利益、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及企业盈亏的约束。

  由此可见,

垄断行业高工资高收入已是公开的秘密。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披露,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到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到10倍之间。国资委企业分配局2005年完成的一份内部报告也曾指出,中央企业人工成本增长较快,存在着超分配的苗头。

  实际上,国家已经密切注意到了垄断行业的分配不公现象。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指出“要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名列其中。

  问题是在《反垄断法》尚未出台之际,我们拿什么问责垄断利润下的分配不公。那些“聪明”的央企老板们显然是清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游戏规则的,仅仅依靠行政干预或纪检监察部门的外力是不够的。目前最为重要的是,要让公众有了解事实真相的知情权,公布相关垄断行业的利润情况和职工收入水平,找出存在垄断利润下分配不公的深层原因应是问责前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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