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垄断行业减薪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 09:57 解放日报

  最近,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各单位2006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水平控制在2005年发放水平之内,一律不得在工资总额以外发放工资性收入”;江苏电网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始按公司确定的基本薪金发放工资;华电集团要求各级单位“规范本部员工的收入分配制度”。电力系统主动推出“减薪”,这本是好消息,但也招来一片质疑声。且看大家都有哪些议论——

  电力行业降薪关键在三产

  《新京报》发表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博士生陆志明的文章说:

  电力主营业务亏损而三产利润极高已经成为电力行业改革的“中国特色”。

  电力行业自身的独特地位决定了其总体盈利低水平和员工薪酬的社会平均化特征。从实践上来讲,电力办三产本意是为了实现“减员增效”与“富余人员再就业”,因而一部分人员和产业应迅速实现向市场化的平滑过渡。

  然而在实践中,却往往“一套人员、两块牌子”,三产即电力,电力即三产。三产对电力极强的依附性注定了电力成为其利润的主要来源;而电力对三产极高的回报也使三产成为电力转移利润的最佳终端。

  要理清电力与三产的关系,没有强力的外部审计监管是无法做到的,而不理清电力和三产的关系,无法从根本上实现薪金水平的制度化与规范化。

  要破两种垄断

  《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评论员的文章说:

  电力等行业的高收入,是由两种垄断造成,一是对市场的垄断;一是对职位的垄断。因为前一种垄断,电力等行业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获得高额利润,再因为后一种垄断,员工们得以瓜分这些利润。

  其实人们不是一味地反对高收入,而是反对能力不足的人占据高收入的职位,这种状况也影响了效率的提高。

  改变这一状况,一是国家财政要有办法多收。另一个,企业要朝更市场化的方向改革,要逼迫它既拼命从市场赚取利润,又要竭力降低包括人力成本在内的各项成本。如果一个抄表工在市场可以花一千元请到,就不能花一万元养着现在的人。而这,一是要国家财政不断提高利润上缴的额度,二要采用一般企业的用人制度,加强外来人力资源的流入。

  以市场定价平抑垄断行业高收入

  《民营经济报》发表的一篇文章说:

  垄断行业收入过高,源于垄断行业产品价格过高,而垄断行业大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没有人批评李书福的吉利汽车员工工资过高,也没有人指责尹明善的力帆集团员工福利太好,因为他们都是典型的民营企业,产品由市场定价。因此,对垄断行业的畸形高收入,首先承担责任的应该是政府,是政府制定了不合理的价格,实行了不合理的利润分配制度。

  所以,垄断行业过高收入,原因还在于涉嫌行政违法。是既没有理顺垄断行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体系,又没有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确保垄断利润转化为再生产投资,更没有通过改善市场竞争环境,吸引外来资本竞争降价。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垄断行业职工收入过高的问题,必须为垄断行业企业确定合理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政府必须通过科学的方式,确定垄断行业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确定垄断行业价格有三种方法:一种是市场竞争;一种是价格听证;一种是立法听证。无论采用哪种手段,都需要政府参与决策或者引导。

  关键是收入透明化

  《海峡都市报》发表一篇评论说:

  那么多部门都要求电力系统控制与规范收入,却没听说要求他们公布收入情况。

  那些垄断行业,总得向有关部门呈送财务报表吧,有关部门也会对其财务进行审计吧,因此,除垄断行业外,肯定有部门知道垄断行业的真实薪资水平,既然知道,为何不向社会公布?近年来,审计部门掀起一次次审计风暴,怎不见公布垄断行业的真实收入?

  当前,比减薪更重要的是收入透明化。有关部门要告诉公众,各垄断行业员工究竟拿多少?其收入由几部分构成,到底是多少?只有公众有了充分的知情权,才能监督垄断行业是真减薪还是忽悠人。

  内部人动刀不会疼

  《羊城晚报》的一篇文章说:

  此次电力减薪带着明显的内部人控制色彩,在垄断权力结构纹丝不动的情况下,由行业内部的利益阶层设计制度对行业整体薪酬进行控制。没有国资委、发改委、审计署之类异体部门的参与,“规范员工收入分配制度”的指令都是由各电网公司自上而下发布———试问,在电力系统内部人自控的减薪风暴下,即使有“杜绝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的规定,权力阶层会把减薪的“刀”砍向自己的头吗?

  只有来自包括法治架构在内的异体力量外在的“刀”,才能真正终结垄断行业的高薪。

  要改革垄断企业官本位

  《每日经济新闻》发表署名韩强的文章说:

  正如行政垄断本身所显示的一样,既然这些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是天生贵族,那么在企业内部也必然按照血统远近分出个三六九等。所谓高工资指的是中层以上干部和体制内职工,真正占多数的体制外职工和“临时工”工资并不高,甚至与最低工资差不多。

  国企内部实际上是按职务分配,官越大,工资越高。10多年的体制改革,没有触动的就是官本位。股权激励也是中层以上干部得利,即使是体制内的普通职工也未必能沾上边。

  所以,改革垄断收入,真正要改革的是“垄断企业官本位”。

  不如给非垄断行业加薪

  《广州日报》上一篇文章说:

  相对于竞争性行业来说,垄断行业的员工的整体收入水平确实要高不少,但这并不就表明垄断行业员工的收入就必须降下来,而是其他行业从业人员的收入应该尽快升上去。要么通过行政手段强行逐步提高普通民众的工资水平;要么成立真正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工会组织,使其作为劳动者的代表与资方进行博弈。

  不要把垄断行业妖魔化

  《国际金融报》的一篇评论说:

  我们在探讨垄断性质企业的薪水标准、收费标准时,要避免过分对其妖魔化,防止因此自乱改革阵脚。

  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可以得出一些启示。1、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行业垄断是个国际国内普遍存在的客观现实,现代经济并不完全排斥垄断;当然,垄断也不能过度。解决因行业垄断带来的不公正,一般是通过立法、仲裁、谈判来解决。2、国内垄断行业确实有行政色彩,其垄断地位并非完全经由竞争得来,因此,它们从一开始就带有一些公益性。3、国内一些垄断性质的企业(如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国际航空等)在与国际巨头竞争时,不得不考虑国际价格因素,也不能不参照国际同行的人员成本因素。所以,其员工收入标准比较高,不能够完全用贪心来解释。所谓的“垄断行业通过不断抬高公共服务价格,掠夺普通公众来牟取暴利,满足自己不断膨胀的欲望”的说法,并不妥当。4、一些行业尽管可以引入市场化竞争的机制,但也还不能完全放开。即使废除垄断,能够“入围”参与竞争的企业,恐怕多数还是现有的企业。并且,经过分散竞争之后,还要形成相对垄断的格局,否则对民族产业不利。

  体现在垄断行业的分配问题不仅仅是由垄断造成的。并且,在其总体较高的分配总额中,有些是不合理的分配,有些是正常的、合理的分配。通过建立外部监督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原则制订透明、规范的分配体系、制度,应是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改革的唯一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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