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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药品招标难抑药价虚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09:55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王晶报道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本意是让消费者享有药费降低的实惠,在药品企业之间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

  日前,广东披露“廉价好药在招标中频频出局”的内情后,引发各界热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怪现象呢?主要是源于广东省设定药价“下限”的规定,没想到却给了无良药企可乘之机,它们通过报高某一品种价格,从而拉高平均价,淘汰廉价好药。

  药品集中招标遭质疑

  “药品招标已经实行五年多了,大家都不满意,继续存在下去也将非常困难。药品现在是供过于求,我们也应该增加医疗服务,让患者有更多的选择,医院应该成为招标的主体。目前百姓还是觉得‘看病难、看病贵’,药品的招标采购模式如果不改变,将很难继续下去。”这是《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从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王锦霞处了解到的。

  针对种种质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也从中国人民大学医药物流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宪法处听到了呼声。“将药品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这是国际通行做法,本身没有错。”李宪法认为,根本的原因在于:医院在药品购销中的强势地位及“以药养医”的体制没有改变,使得招标采购的初衷无法完全实现;同时,我国制药产业自身的缺陷,也催生了流通领域的商业腐败,客观上促使

药价虚高。

  由此造成的药品生产领域的恶性竞争长期存在:产品创新能力低、生产成本高,靠虚高定价占领市场。一方面,药企纷纷改变剂型、名称、规格、包装,改头换面成“新药”;另一方面,竞相涨价,“高报价、高定价、高回扣”,拼命留出巨大的价格空间,给打通各个环节、进入销售终端留足“财力”。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药品集中招标解决了采购问题、零售价格问题,却解决不了医疗费用问题。虽然几年来零售价格降价明显,但由于缺乏医疗费用制约机制,临床过度医疗、不合理用药却逐年严重,导致医疗费用上升、患者不满意。许多老百姓也因此而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存有误解。

  同时,药企为了规避政府降价和药品集中招标,大量出现“变脸药”,导致部分传统常用药品有价无市;而“一药多名”现象的广泛存在,让“集中招标采购”的手续和工作量都相当繁复,客观上给生产企业增加了招投标的成本付出,也导致了医药企业对整个“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意见。

  据悉,从明年起,广东将在全国率先试点药品网上限价竞价的新采购模式。不过,据广州市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莫子瑜介绍,这一新规则却同样有“过于侧重价格杠杆”的倾向。莫子瑜说,新的采购办法中只强调网上竞价要从低向高录用,通篇没有一处提到对药品质量的评价。他担心,有企业故意报出超低价,而新规则中对此并没有约束——从而最终有可能又让廉价好药无缘百姓。

  招标不治虚高药价

  中标药价降低了,并不意味着老百姓在医院能不打折扣地享受到这种政策,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依然严重。

  当初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不仅仅是要给老百姓提供实惠,更是希望通过公平竞争来规范药品市场和医疗行风,但是从这个制度实施5年的情况来看,确实存在不少问题。

卫生部曾指出,药品集中采购七方面工作有待规范,从医院来看,存在替代中标药品品种、规避招标、拖欠货款等问题;从医药厂商来看,存在对于利润低的小品种药品、急救药品不愿投标,通过把老品种药品改变规格、剂型等申报新药审批,以变相提高价格等问题;从中介机构看,存在招标手续繁琐、乱收费等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是招标目标偏移的源头,要使招标走上正确的轨道,在挤干药品水分、遏制医疗不正之风中体现出应有的意义,就必须改变以药养医的机制,建立利益博弈中患者的主体地位。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应标本兼治,从源头抓起,当务之急是要解决运行机制上的患者利益主体缺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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