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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周业安:农行改革要剔除农村特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 13:10 财经时报

    周业安

  只要农行保持现有的经营模式,不管是分拆还是整体上市,只是用一个新窟窿替代旧窟窿而已。农村金融问题有其自身的特性,指望商业银行来做这些事情,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农行的改制必须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配套进行

  农行到底如何改革?争论还在继续,在最终方案没有出台之前,农行至少在媒体上成了香饽饽。分拆也好,整体上市也罢,人们讨论最多的,似乎还是同样一个目标——更好地服务于农村。这看起来给农行赋予了一个远大的理想。学者们就像一个个激情洋溢的老师,谆谆教诲着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但老师们总不去想,一个多病的身躯能否承载名牌大学的梦想?

  农行的三大劣势

  说农行病得不轻,应该没有异议,单从其业绩来讲,截至2005年底,其不良贷款率高达26.17%,数量达7400亿元,而同期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平均才10.5%,这意味着正是农行为整个银行系统不良贷款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有了这种“骄人”的成绩,相信农行人自己心中也不好受。

  对农行来说,其他几个兄弟不要的穷亲戚全给自己了,自己的负担能不重吗?和其他兄弟银行相比,说农行的经营管理水平更差,恐怕也是五十步笑百步,没人信的。都是难兄难弟,水平也在伯仲之间,只是客户群的差异决定了各兄弟的绩效水平。

  可以断定,只要客户群不变,那么农行绩效落后的局面就不可能改变。道理很简单,银行本质上是一个网络行业,这种行业的一个最大特征就是网络外部性的存在,有了这种外部性,随着银行经营规模的扩大,其单位成本会得到降低。关键在于一家银行能够获得并享用这种外部性。

  按照农行目前的定位,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因为我国的农村经济是小农经济,其特点就是零零碎碎,农行面对的不是一个整体的信息网络,而是一系列细小但相对独立的网络构成。

  即使农行在每一个县建立分支机构,不同县分支机构之间大多数情况下不存在信息共享问题,也就是说,甲县的业务流和乙县毫无瓜葛,这样在两个县之间就无法共享某些信息。每一个县分支机构的建立就相当于一个独立的投资。县如此,如果布点到乡镇一级,还是如此,农行也就很难享受到网络的外部性,其成本当然就下不来。

  反观其他兄弟银行,整天待在大中城市,和有钱的企业打交道。企业之间密切的业务往来使得这些银行某一分支机构获得的客户信息就可以在全行共享,银行在信息方面的投资就大大降低。

  农行的第二个劣势就在于,如果以支持农户和农业生产为主,单笔贷款规模小,承担的成本自然就高,不像其他几个银行对大中型企业贷款,贷款规模大,单位成本就会下降很多。

  农行的第三个劣势是,农户和农业生产单位一般缺乏可供担保的实物资产,并且农业生产本身是一个受外部冲击较大的行业,风险较大,这就给贷款风险评估、贷款监控以及违约惩罚带来非常大的难度。不像工商企业贷款,最后还有一块地或者一座楼撑着,这在城市里都是值钱的东西,而且也容易估值。

  所以,经营小额农业贷款或者农户贷款成本高、收益小、风险大,可谓吃力不讨好。对大型商业银行来说,由于自身网络建设投资巨大,如果缺乏规模效益,就无法更有效地分担成本。这就是为何商业银行都不愿碰这些业务的原因。

  分拆与整体上市都不可行

  正因为农村业务存在上述特点,决定了这些业务主要由政策性银行和适合农村需求的一些金融机构来做,比如地方商业银行或者农村信用社、合作社之类,这在国外也是非常普遍的。我想,可能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所以部分学者才提出把农行分拆掉,以更好服务于当前的新农村建设。这种观点看似合理,却不可行。

  首先,农行的绩效差来自客户群的内在特征,是一种必然现象,无论是否分拆,都无法改变这种局面。如果分拆,好的地方自然没有问题,但差的地方就会带来财政上的困扰。如果分拆在省一级展开,和不分拆没有本质区别,农行还是那个农行,不是说换成省农行就脱胎换骨了。

  现在农总行面临的问题在以后的省农行会同样出现,更何况利益分配就会带来巨大的交易成本。如果分拆到市县一级,改革成本更高,而且这种改革成本的分担所产生的交易成本也更大,以至于无法进行分拆。

  其次,如果实现分拆,落后地区的改革成本谁承担?如果中央财政支付,地方就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乘机虚增损失,以获得最大限度的补贴;如果中央和地方共担,仅仅谈判就费时费力;并且如果由地方承担,不可能做到,很多地方已经面临破产,根本没有承债能力。如果允许的话,估计地方恨不能把到手的农行分支机构出售了事。

  如果让地方发行特种公债来解决填窟窿的问题,和财政支付类似,不过是一个今天痛,一个明天痛。由于农行特定的业务范围无法使其通过盈利再偿债,所以最终损害的还是地方经济。

  对地方来说,农行分拆等于给了一块鸡肋,甚至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如果分拆不可行,整体上市是否可行?笔者认为,如果赋予农行目前特定的业务目标,上市也不可行。

  尽管农行改制成本巨大,可能需要注入更多的资金才能恢复正常的容貌,但这还可以通过一些金融工具来加以解决。问题不在注资多少,而是在于整容后能否保持容貌不变型。就现在学者们的期望来说,恐怕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成为一个标准的商业银行

  在笔者看来,农行的问题没必要和新农村建设联系到一起。农行就是一个改制中的商业银行而已,和建行、中行等无甚差别,不能因为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一个名字,就必须要背负某种使命。

  农行的问题,关键在于对潜在金融风险的化解。这就要求在充实其资本金、优化其资产结构的同时,要改变业务结构,重新制定业务战略,像一个标准的商业银行一样,培育其自身的造血机能。

  如果能够这样想,那么农行首先应该砍掉那些亏钱最多的分支机构,精简人员,降低成本,抓住一些盈利地区,重点发展,发展出稳定的利润增长点。只有这样,农行才能走出困境。

  笔者这样说,必然会遭遇很多责难。但改革需要冷静权衡利弊,我们现在讨论各种改革问题的时候,注入了太多的情感因素,而把理性弃之不顾。

  如前所述,不是不能把农行分拆来更好的服务农村建设,而是这样做根本不可行,改革的成本会远大于改革的收益。如果整体上市,还要求农行背负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使命,等于用股民的钱来承担国家财政的重担,不仅不利于农行的

竞争力培育,对股民也是一种不公平。

  只要农行保持现有的经营模式,就是用一个新窟窿替代旧窟窿而已,而在这个替代的过程中,有多少财政资金可能灰飞烟灭?

  农村金融问题有其自身的特性,需要大量的地方金融机构以及政府政策性银行介入才有可能解决。指望商业银行来做这些事情,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笔者认为,农行的改制必须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配套进行,通过制定农村金融机构促进法之类的法规来切实解决农村建设中的资金困难。也就是说,通过发展大量的农村金融机构来填补农行退出的空间。

  笔者倒是建议农行整体上市时,可以退出部分县分支机构,把这些分支机构地方化或者民营化;通过政策优惠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比如更大力度支持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各种互助组织;允许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化,比如浙江一带的一些上规模的标会等;赋予

邮政储蓄更强的金融功能等等。金融改革是一个细致活,需要慎之又慎。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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