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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收入不平等的根源是政府控制过多资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 02:04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评论员 鄢烈山

  不要指望出台一两个文件和一两项政策“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10年前政府主管部门就出台了关于垄断行业最高工资的文件,结果如何?多少年前就建立了关于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制度,结果又如何?我这样说,并非散布悲观情绪,而是提醒有急躁情绪者。而且,我相信正视现实比不承认现实好。我们曾笼统地说革命是为人民谋利益、改革就是利益格局的调整;那么,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当然更是直奔“利益之争”的主题。这岂是一件谈笑间可以做成的事情?

  有人用3个关键词总结这次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调高、扩中、保低”。“保低”,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主要是针对农民和农民工的,着力要解决的是他们的权利贫困问题:给他们国民待遇,尽快取消户籍歧视,至少将户籍的作用淡化到最低;改变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偏袒资方甚至纵容“血汗工厂”的现状,协助工人利用工会组织联合

维权,加强对于资方的谈判地位;用更有力的物权制度保证农民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权益。这都是当务之急,也是治本之策。

  “保低”的第二层含义,是尽快建立适合中国当前国力的起码的社会保障制度,缓解大众特别是农民在义务教育、退休养老和基本医疗三方面巨大的生存压力。吴敬琏先生说建立“社保第一支柱”,“这是目前国家财力完全能够做到的”。这也是我的直觉。日本明治天皇时期的普及教育、印度农民的低水平全覆盖医保都是经典的例子。

  保低(低保)在强调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改变竞争的初始条件(机会、起点)不平等状况的同时,不可忽视市场本身带来的结果不平等和社会心理失衡。不论出于何因,绝大多数农民文化教育水平低,“文革”中成长的工人受教育程度和学习能力比不上年轻人,他们即使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也处于不利地位,社会不能“扔下”他们不管,尤其不能不给他们的子女提供向上发展的机会。

  解决社会保障问题,解除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也是“扩中”最实在的措施。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走出焦虑,活得潇洒,才能更有创造力,从而“拉动内需”,扩大“中等收入者”的队伍。

  其实,“保低”也是保护先富起来的人。应当承认市场化就是世俗化,商业社会必然伴随消费主义;“妒忌”作为“七情”或“七宗罪”之一是难以根除的人性弱点;传统的“吃大户”心理总是存在的,繁华都市和浮华影视场面刺激了人们的利益冲动和享乐欲望,这一点在第二代民工和民工第二代身上可能表现得更明显。对此缺乏认识、处置不当,心怀强烈不平、铤而走险甚或反社会的人一多,“先富起来”的人们是不可能有安全感的,全体社会成员的“幸福指数”也要大打折扣。

  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是,对于“收入差距过大”的成因,人们最不满的,除了公民(农民尤甚)权利的不平等,就是权力的可变现,即公权力寻租、无孔不入的权力腐败。公务员在很多地方成为了最有吸引力的行当,这是公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的结果,岂是就分配论分配能解决的?本来是服务性的公权力被滥用于“创收”,源于行政权力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主导、对微观经济的过多干预。

  刘小玄近日在《中国经济时报》上撰文说,“收入不平等的根源在于政府控制过多资源”。他的话可谓一针见血。我想,被行政权力控制的资源绝不止石油、煤炭、电力等有形的物质的自然资源,还有立法执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财政投入等许多非物质的社会资源。因此,政府转型、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共财政体系等等,从根本上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才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治本之道。

  我们不是在派官员到美英等国学行政管理、不是在与国际社会联手反腐败吗?不少社会管理包括行政管理的制度是可以“拿来”的。比如,香港廉政公署的反腐败、欧洲一些国家的公共财政支出的透明化、舆论监督在日本1989年处理利库路德案的经验,等等。

  有了对权力的有力监管,至少镇政府建“天安门”、区政府修“白宫”、市政府修“公务员大道”,局长办红白喜事搭长棚收礼金,官员更新轿车比豪华……这类公然挑战贫困人群心理耐受能力的现象会少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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