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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舸:取消强制房贷险是对消费者的还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9:37 每日经济新闻

  毕舸

  交通银行近日宣布,为配合国六条”房产调控政策,减小购房者房贷压力,在该行最新出台的个人房贷新政策中,原先客户必须购买的房贷险,现在改由客户自愿决定是否购买。交行由此成为国内五大行中第一家在全行范围内不再强制购买房贷险的银行。

  从此前部分松绑强制房贷险,到现在全面取消强制房贷险,交通银行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对于交通银行的所有客户来说,他们终于得到了银行全面还权承诺的一个信物。

  交通银行取消强制房贷险,首先是对广大客户或者说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归还。“强制”意味着无须任何解释前提就可以强行施加在消费者身上,哪怕有再多异议和不满,消费者都只能接受,否则将连同丧失获得房贷的机会。因此,“强制房贷险”对消费者权益造成的最大伤害不仅仅在于房贷险本身,更是在申请房屋贷款整个流程中,对消费者权利的取缔。

  取消强制房贷险,使得消费者不再面对“不买强制房贷险、连房贷都成泡影”的局面,他们可以遵从自我意愿而不是银行意志,重新拾起曾被长期丢弃的、对强制房贷险说“不”的权利,权利空白得以填补,延续多时的消费者失语现象暂时得到缓解。

  交通银行取消强制房贷险,也是对广大客户或者说消费者自主思考风险与收益、对事物本身的判断权利归还。交通银行取消强制房贷险的政策意向话音未落,就有专家表示了担忧:取消强制房贷险未必对消费者有利。以往也有报道分析了强制房贷险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诸多优势。这些担忧尽管是善意的,却忽视了一点:任何再美好的理由,都不能成为剥夺消费者独立思考与判断的权利。

  保障民众的自由选择权利,不仅是法治社会,而且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人类能够凭借自身理性,营造一个理想世界,以提高

生活质量,改造客观现实。有权利自由的人,我们才承认他有基本的公民人格,才具备自我判断、自我负责的基础。

  取消强制房贷险对消费者来说有利有弊,根据消费者的具体情况,利大于弊、弊大于利都存在。但无论如何,每个消费者都有权根据理性分析,得出购买或舍弃房贷险的选择,由此带来的利弊结果皆加诸于他一身。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权利负责到底,承担自由选择后的代价,这正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源源动力。

  近年来,出现了“代言人万能”现象,有些专家学者、精英人士自诩为社会智慧的代言人,可以完全地替代民众思考一切现象,并决定最后的走向。有著名经济学家甚至说:“真理不需要投票!”这是典型的“知识傲慢”,认定民众缺乏独立思考与判断、或者说行使权利的能力,从而也抹杀了民众的自我负责意识。

  交通银行取消强制房贷险,等于承认了银行、专家的“专业判断”不能掩盖消费者的“朴素认知”,是对消费者的全面还权,从以往“强制房贷险”消费者只有责任和义务,转化为“自主选择房贷险”的消费者权利尊重和保障,正应了那句老话:权利的限制度越低,权利的实现程度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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