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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怎分清自住与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 09:43 南方都市报

  贷款买房怎分清“自住”与否

  几大国有银行亦有甄别办法,但均未能给出“自住房”定义

  本报讯 (记者 辛灵) 根据自6月1日实施的国六条规定,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皆为20%。对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为
30%。

  前日,交通银行率先对外公布了对自住房的定义,即贷款人购买的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同时称将对优质客户实施信用贷款满足其购房需求。对此,其它银行怎么看呢?各广东分行对自住房是如何界定操作的呢?

  如何判断是首套成难题

  各银行都表示,对申请人购买的首套住房都会默认为自住房。但如何判断是否首套,操作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可以根据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来判断么?也不尽然。工行的专业人士说,有的人之前用现金买了多套住房,再买新房时才通过银行贷款按揭。虽说是首次申请房贷,却不能确定是用于自住。

  暂不推定义操作时细化

  招行广东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估计招行短期内不推出对自住房的一句话式定义,在操作房贷时则将细化,判断核实是否自住房。

  据介绍,判断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通过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查看申请购房贷款的人是否属第一次。二是工作人员与申请人面谈,沟通判断其买房是否用于自住。

  工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明确表示,暂时不会对自住房下定义。据介绍,工行在信贷工作中判断是否自住房主要有3个标准。一是贷款人购买的第一套房子默认为自住房;二是贷款人回答“自住”,即认为自住。三是通过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来查看贷款人之前有否申请过住房贷款,参照它来判断其是否第一次购房。

  农行广东分行的专业人士也告诉记者,目前尚未着手对自住房下明确定义,而是通过具体工作程序来甄别。

  对房贷实行信用贷款很难

  昨天,交行称优质客户申请房贷时,可实行突破传统的抵押贷款,实行信用贷款。对此,其它各银行广东分行持审慎态度。

  招行、农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均表示,目前尚未决定在房贷上实行信用贷款。因为信用贷款风险较高,即使实行操作时也须控制得十分严格,要千里挑一。

  工行相关负责人称在个人信贷买房上控制得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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