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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双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大力支持金融创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 16:28 《中国金融》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唐双宁

  当前,支持金融创新,我们需要“面对一个事实,坚持两个原则,解决三个问题”。面对“一个事实”就是要认真面对国际上金融创新势不可挡的事实;坚持“两个原则”就是监管部门一方面要支持创新,另一方面要防范风险;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要解决认识问题,二是要解决为银行业创新提供条件保障的问题,三是要在解决前两个问题的基础上解决
创新与监管的工作到位问题。

  科学把握金融创新的本质和内涵

  如何定义金融创新,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金融创新是中国银行业的生命,是中国银行业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经济全球化、国际政治多极化、金融自由化和金融业务

信息化的发展,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即将结束,中国银行业正面临着七个方面的冲击:一是技术冲击,金融电子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对传统手工操作模式提出了挑战,像电子银行、银行卡业务等等,已经完全不同于过去大家熟悉的手工操作业务;二是产品冲击,如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代客理财业务等,对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将产生重大冲击;三是利润生成和盈利模式冲击,新产品、新服务和新技术的出现,可以直接导致商业银行利润成倍增长,成本大幅下降,对中资银行依靠传统业务维持利润的状况将是一个重大冲击;四是体制冲击,金融创新要求商业银行不得不向“流程银行”转变,实行扁平化管理,对目前的中资银行经营体制将带来重大冲击;五是机构冲击,传统的单一银行业机构面对产业、行业交叉的新形势,将要演变成进行综合经营的金融机构,对现有机构模式带来冲击;六是观念冲击,存在决定意识,技术和产品的创新,将对我们的传统观念产生冲击,要求我们不断提高认识,以适应创新发展的需要;七是监管体制和监管思路的冲击,随着金融创新的持续发展,监管体制如何适应,监管理念如何调整,监管手段如何跟进,是亟须考虑的问题。

  金融创新势不可挡、方兴未艾,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不论是监管者还是商业银行都必须面对、必须适应、必须跟上。不创新就要落后,不创新就要被淘汰。

  那么,什么是金融创新呢?根据考证,创新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奥地利学者约瑟夫·熊彼特提出来的。熊彼特所认为的创新,是在原有的体系里引入“新的组合”,是“生产函数的变动”,即通过引入新技术、采用新方法、开辟新市场、构建新组织,改变生产函数的构成,引起效率提高和产出增长。

  通俗地讲,创新就是创造与更新,过去没有的东西被创造出来,过去已有的东西被不断地更新和完善。金融创新是指金融业为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制度安排、机构设置、产品技术、金融服务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的各项活动。

  金融创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创新是指发生在金融领域的一切形式的创新活动,包括金融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构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等。狭义的金融创新主要指技术、产品等方面的创新。目前银监会所关注的金融创新主要是狭义的金融创新,包括:表外业务,主要是金融衍生交易;技术风险性较强的业务,主要是电子银行和银行卡,以及理财业务、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业务活动。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件的变化,将来还会不断有新产品、新业务出现,需要我们不断地研究。

  创新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我们当前所说的某些创新活动,如电子银行、银行卡等,在发达国家已经比较成熟,是银行的常规业务,但在我国仍属于新业务。

  客观认识中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状况

  客观认识中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状况,是做好创新监管工作的基础。当前银行业金融创新的现状,可以用12个字来概括,即 “起了步,上了路,水准低,不平衡”。

  一是“起了步”。过去几十年,银行业务一直是传统的老三样:“存、贷、汇”。近年来,商业银行开始逐步认识到金融创新的重要性,加大了金融创新的力度,创新业务发展迅速。在表外业务和衍生产品交易方面,主要商业银行的承诺类业务、担保类业务成倍增长,目前共有57家银行,包括18家中资银行和39家外资银行,获得了衍生产品交易资格。在电子银行业务方面,主要商业银行和大多数外资银行普遍开通了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业务,城市商业银行的电子银行业务也在迅速发展。在银行卡业务方面,截至2005年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卡量已经达到了9.6亿张,其中信用卡发卡量超过了4000万张。在理财业务方面,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外币理财产品,2004年开始发展

人民币理财产品,目前4家国有商业银行、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8家外资银行已开办个人理财业务。2005年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也已展开,工行、交行和建行分别发起设立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和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行开展了资产证券化业务。

  二是“上了路”。“上了路”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建章立制工作基本上了路,根据新业务经营发展的特点,大部分银行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其次业务规模稳定增长,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2005年主要商业银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规模达到了14万亿元,电子银行的交易规模超过了100 万亿元,银行卡从2001年的3.83亿张增长到2005年的9.59亿张,信用卡发卡量达到 4040万张。国家开发银行发行了41.77亿元以公司贷款为支持资产的证券化债券;建行发行了30.16亿元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支持资产的证券化债券。3家试点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募集规模都超过了40亿元,平均募集规模达到51.14亿元。第三是商业银行的创新业务基本上得到了市场和客户的认可。根据市场调查,工行的“金融e 通道”、招行的“一网通”、建行的“e 路通”等品牌已经被社会公众认同。目前市场上20多个理财业务品牌、上百种理财产品,已逐渐被社会公众所认知。

  三是“水准低”。“水准低”是指我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技术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金融创新的层次还较低,也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是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人有我亦有,人无我亦无。其次是金融创新的层次还较低,目前的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基本上还处在对国外产品的模仿阶段,在金融创新的深度和广度上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第三是技术含量不高。受市场环境、人力资源、工作经验等方面的限制,我国金融创新领域缺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业务品种。

  四是“不平衡”。金融创新在地域间、机构间存在较大差距。总的来看,东部快于中西部,目前80%的创新业务来自东部地区;已改制的大中型银行好于其他银行,以工行、中行、建行和交行为代表的大型商业银行在经历了股份制改造之后,在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方面步伐较快;外资银行优于中资银行,在产品开发、市场营销、风险控制等方面,中资银行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正确评估金融创新监管工作

  随着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银监会对创新业务的监管工作也在随之跟进。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银监会在规范和推动金融创新方面所做的工作,即“认识逐步到位,组织逐步到位,工作逐步到位”。

  “认识逐步到位”是讲,近年来我们对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之间辩证关系的认识逐步提高。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即将结束的宏观背景下,中资银行面临着尽快提升市场竞争力的紧迫要求,这就需要商业银行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监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创新。另一方面,金融创新又难免会产生风险,必须提高对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的认识,有效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提高风险监管的水平。

  “组织逐步到位”是指,我们进一步理顺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活动监管的组织架构。2005年10月银监会正式设立了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专门负责研究制定新业务的准入标准和政策,对有关政策和标准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为创新业务的监管提供专业和技术支持。组织机构的调整为今后进一步理顺创新业务的监管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尽管组织机构设立和调整之初,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这些问题都会随着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工作经验的不断丰富,以及职能部门内外关系的协调和磨合而逐步解决。

  “工作逐步到位”是说,目前业务创新监管工作正在逐步规范,2005年银监会确定了支持创新和加强监管的总体原则,即“规范与发展并重,培育与防险并举”。同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创新工作,包括《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此外,还在北京、上海和深圳召开了创新工作研讨会,以及10多次中外资银行专题研讨会;牵头组织了10期对商业银行业务人员和监管人员的理财业务培训,培训人数达1500多人;对银监会各监管部门和银监局100多人进行了市场风险检查培训。

  这三个“逐步到位”为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活动,提高金融创新监管水平,打下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我们面前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包括思想认识上、体制保障上、制度完善上、技术研究上、人才培养上、队伍建设上,等等。

  充分认识金融创新的有利条件

  首先,银行业资产质量明显改善,为进行金融创新提供了前提条件。从上世纪90年代到2000年,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不良贷款一度成为我国金融风险的代名词。1999年的不良贷款率按照四级分类口径是40%,按五级分类口径是50%。但是经过这几年的努力,通过清收、剥离、盘活、核呆等各种方法,2005年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已经降到1位数,降为8.9%,这是很了不起的成果,是由量变到质变的变化。资产质量的改善为中资银行在资本充足率管理上实现与国际接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资本充足率达标的商业银行也由2003年的8家上升到53家,达标银行的资产已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75%。资产质量的改善、资本充足率的提高,为我们静下心来研究创新、推动创新提供了条件,使我们能有时间和精力来考虑这个问题。其次,一批中资银行公司治理和商业银行内控措施的完善,也为推动业务创新提供了体制、制度保障。第三,商业银行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人才储备,通过自身培养和多种途径的人才引进,人力资源的质量和数量都有提高,对人力资源储备的认识水平和管理经验也在稳步提升。

  明确当前金融创新监管工作的重点

  根据金融创新发展和管理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创新监管主要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对表外业务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调查研究,抓好市场风险现场检查工作。随着商业银行金融衍生交易业务的快速发展,衍生业务的风险在不断加大。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产品风险定价能力还有待提高,风险转移和对冲手段还比较少,大部分银行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模型,这就要求监管者要更加注意对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的监管,尤其是对市场风险的监管。虽然目前我国银行业尚未出现重大市场风险,但是国际金融市场和国内企业遭遇巨大市场风险的案例屡见不鲜,我们应当引以为戒。

  进一步规范理财业务,促进理财业务市场健康发展。目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很快,一些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部分银行缺乏科学的定价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理财产品同质化,产品层次不高,客户投诉、市场风险集聚等问题,都或多或少地有所显现。这些问题给客户和银行带来了风险,今后要进一步完善监管规章制度,严格审核从业人员资格,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现场和非现场风险监管,切实提高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水平。

  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监管,用先进的技术手段防范操作风险。电子银行已经成为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金融消费者获取金融产品和服务常用的渠道。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监管,要不断完善电子银行业务的监管规章体系,积极引导商业银行重新整合业务流程,提高电子银行业务的技术含量,提高对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意识。

  加强银行卡业务监管,防范技术风险。目前银行卡业务的技术风险相对突出,具体表现为伪卡犯罪、自助机具诈骗、商户套现、不良中介骗领信用卡等。针对银行卡业务发展和管理的特点,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从风险管理角度制定统一的银行卡业务的准入标准,提出银行卡业务的检查要点,安排对银行卡业务的专项现场检查,并加强宣传教育。

  推进资产证券化工作。资产证券化是把缺乏流动性但预期未来会有稳定现金流回报的资产集中起来,形成一个资产池,然后对这些资产进行结构重组,将它们转变成可在金融市场上流通和出售的证券,从而加大了资产的流动性。简单来说,就是把资产以证券化的形式卖出去。银监会的工作重点主要在于提高入池资产合规性要求;引导评级市场发展,强化外部评级机构更有效地参与资产证券化市场;提高对发起方信息披露主动性的要求;培育专业化投资者。

  做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业务的调查研究和监管工作。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目前主要包括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银监会要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督促商业银行按照“法人分业”的原则,科学界定关联交易,建立健全与其所设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风险隔离墙制度,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投向,加强管理。对于银保合作,主要是指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一体化的形式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围绕同一客户同时提供银行、保险服务的新型服务模式。目前,4家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都提出了设立保险公司的意向,其中交通银行已经正式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了申请。银监会对此的态度是鼓励加大银保合作产品的创新,积极稳妥地探索加强银保资本层面的合作。

  积极探索创新监管工作的新思路

  上述六方面工作既是商业银行创新工作的重点,也是银监会创新监管的重点。这些业务大多属于中间业务范畴,目前还处于成长阶段,可以考虑在控制好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放松准入的审批。

  对于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准入监管问题,基本原则应该是 “区分险情,允许探索,加强协调,逐步理顺”。要区分不同新产品的风险状况,积极鼓励商业银行探索新的业务,开发新的领域,给予它们进行试验的机会。例如,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行已经发行了资产抵押证券,下阶段,我们可以在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开展包括

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抵押证券业务在内的其他同类业务。监管部门不要把市场准入作为控制风险的惟一方法,要转变监管理念,在新业务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去控制风险。通过不断协调,了解业务风险,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不断地纠偏和纠错,促进新业务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创新业务尚未出现就将其扼杀,就永远不会有创新的存在;没有新业务的出现也就无法发展和探索新的监管思路和方法,无法总结相关的经验和教训,也就没有更高的目标引导我们去学习、认知和提高。

  创新监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到实践中去学习、去认识,知难而进,大力支持这项工作,切实认识到金融创新是大势所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中资银行竞争、生存、发展的需要。要开眼界、换脑筋、学技术、想问题、促创新、防风险,提高认识、做好工作,促进中国银行业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地创新,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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