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评论 > 正文
 

王铭铭:拨开小岗村迷雾 建立纪念馆成立合作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 12:50 大洋网-广州日报

  王铭铭

  没有明晰和稳定的产权,所谓“合作”牵涉的方面,就不仅仅是农民个人或家庭,而还有一套严密的、频繁起作用的“上下关系”。小岗村之所以能建立“大包干纪念馆”,之所以能将耕者之田“打包出租”,正是因为这套“上下关系”在起作用。

  当下中国有70多万个村庄(以往更多),安徽小岗村,无非是其中一个。在古代,如此小村,若非孕育帝、王、将、相的风水宝地,若无文人骚客的热情讴歌,其存在便难以为世人所知。然而,我们生活的年代不同以往。在过去60年来,席卷各地的政策大变动,往往发源于个别小村(至少被宣称为如此);于是,小岗村有了机会,与1946年即已实行“土改”的“土改第一村”温泉屯、公社化时期的大寨一道,成为中国20世纪史的里程碑。1978年12月,18户小岗村农民按下手印,告别集体,选择“单干”。这一“妄为”是秘密进行的,但事件发生不久,就发生意义转变,公开化为“国家大事”,开启了农村经济改革的大门。

  参与创造历史者往往要为他们创造的历史让渡出自己的部分利益,小岗村也不例外。在过去的20多年来,受益于其所引发的改革,不少地方变迁速度越来越快,得到越来越多好处,它们最终将小岗村抛在身后,使之成为“落后标本”。恐是为了迎头赶上,去年6月,小岗村在安徽省政府的财政支持下,投资300万元,建立了“大包干纪念馆”(其意图,在于模仿其他地方的“古村游”模式,利用自己在当代中国政治史中的特殊地位,打造一种旅游品牌,并从中获益)。今年3月,这个28年前率先打破人民公社“大锅饭”的小村,又酝酿了一场“革命”:小岗村计划重新集中土地,使村民以土地入股成立“合作社”。

  听起来,两件事之间相互矛盾,于是有人称之为“小岗村悖论”:“大包干纪念馆”,为的是在“有中国特色的假日经济”中分得红利(当然,受益人是谁,尚待考察);而宣称要实行“合作化”,听起来又像是在回归于几十年前“集体化”经济。

  以个别村庄来说事儿,已成为过去60年来中国理论界的一大“思想惯性”;这样的“惯性”有益处(可以方便地用例外的非常故事来推进变革),也有弊端(可能犯以个别例外来“一刀切”的错误)。考虑到这种“惯性”存在严重问题,我向来拒绝讨论政治化的“典型研究”。然而,我不否认,小岗村故事实在有其饶有兴味的方面。

  于我而言,小岗村在上述两方面的举动,更富意味的是其相互一致之处。在小岗村,“合作化”具体是什么?据报道,它是以集体名义,将当年承包下去的土地,核算租价,租给上海一家畜禽养殖公司,供其建设商品猪养殖基地。在这个新的措施下,村民能参与养猪业分红,还可选择流动于外(外出打工等)。因而,小岗村的“合作化”,实在不同于“集体化”。建立纪念馆,集体出租土地,表明的恐怕是:如今地方政府的权力比以往大了——大到可以努力打造一个小小村庄的“世界形象”,大到可以将全村土地出租(这些方面都值得乡治研究者重视)。

  然而,理论界围绕着小岗村的“集体行动”,再度塑造自身的迷思。几年前,理论界似已然分裂为“自由派”与“新左派”两大阵营。面对小岗村的新动向,“自由派”发出感叹,说这是历史的倒退,而“新左派”,则对此欢呼雀跃,说这充分表明,集体生活对于国人意义依然重大。在近期有关小岗村的学术辩论中,不少学者以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来区分“改革前”与“改革后”。这个区分确有其合理和方便之处:改革前,我们的国家确实用“集体”这个观念来要求个人;改革后,我们确实给个人的利益追求提供了众多空间(甚至为此而牺牲社会整体利益,或牺牲西方社会理论中所谓的“public good”[抱歉,这个词实在不好翻译])。不过,我们不能以为这个区分完全合乎实际——因为,从一个角度看,无论是土改,还是“大包干”,其产权基础与“集体化”之间的区别,实在难说是根本性的(在我们所谓的“耕者有其田”中,农民无非是暂时拥有权利,来使用国家分配给他们的土地,而这里所谓的“土地占有”,有严格的时限规定)。没有明晰和稳定的产权,所谓“合作”牵涉的方面,就不仅仅是农民个人或家庭,而还有一套严密的、频繁起作用的“上下关系”(“集体化”更是如此)。小岗村之所以能建立“大包干纪念馆”,之所以能将耕者之田“打包出租”,正是因为这套“上下关系”在起作用。学界有必要暂时搁置脱离实际的争论,从制度入手,思考个案的村庄表述所无法解决的“上下关系”问题。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