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州政府关门体现预算的法律性权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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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王杰 据7月3日的《东方早报》报道,因为“预算”经费不足,美国新泽西州州长科尔津7月1日签署一项行政法令,“关闭”已经没有权力支出任何预算的州政府,约4.5万名政府雇员将处于“待业”状态。美国媒体评论说,州政府因预算问题被迫“关门”的局面在该州历史上绝无仅有。
州政府关闭本来可以避免。根据新泽西州宪法,州议会必须在7月1日前通过一项平衡预算方案,然而,议会议员并未就预算案达成一致。在预算案中 ,州长科尔津建议将州内营业税率由6%提高到7%,以弥补州政府45亿美元的财政赤字。 透过这起事件,不难看出预算的法律性之“硬”,可以说,正是这一点导致了新泽西州政府的关门,因为政府不能逾越预算的界限。 在“公共财政”背景下,政府所有的收支必须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统一进行管理,从预算草案的编制、审议到预算的执行以及执行中的调整,都必须公开。而且,政府预算是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确立的,一经批准就成为国家法律,必须认真遵守———哪怕政府到了关门的地步,也必须遵守预算。即使政府要对预算法案进行调整,也必须经过相应的程序。任何违反政府预算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预算法是现代国家财政制度的核心,民主、法治是公共财政得以建立的前提。在新泽西州政府被迫关门事件中,由于议会议员未就预算案达成一致,就无法赋予预算法律效力,政府就没有权力支出任何预算。这件事情对我们的启示意义在于,我们也应严格预算,防止一些地方政府无限度地透支甚至盲目举债的做法。比如,安康市一镇政府及镇属部门4年内因吃喝拖欠一酒店18万元,导致酒店关门。而镇政府的研究决定则是每年偿还5000元,这就意味着18万元的欠账36年才能还清(《三秦都市报》2005年6月21日)。 镇政府变相拖延欠账的理由是没有钱,问题是,既然没有钱为何还敢举债吃喝?显然,这种做法突破了预算的限制,或者说违反了法律,倘若预算的法律性得到充分尊重,镇政府就不敢如此放肆地吃喝。预算的存在,实际上是为政府开支设置了一条底线,美国新泽西州政府关门,也是预算的底线所致。 目前,我们尤其需要重塑预算的法律性权威。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估算,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万亿元以上。这种随意举债盲目发展、大肆吃喝的做法,在突破预算限制的同时,也埋下了巨大隐患。但是,现在我们对于预算的法律性认识尚且不够,一些违反预算的行为,常被认为是“违反财经纪律”,而不被作为违法行为予以问责。导致一些人对预算的法律性本质甚至一无所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又怎么可能严格执行预算? 而且,我国《预算法》对于预算违法行为只给予行政责任的追究,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这种问责方式显然已不能适应预算的法律性需要。今后,我们应该通过修订法律,更加严格地维护预算的法律性,使预算成为规范各级政府支出的不可逾越的硬约束。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