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彪:政府不应将扩大中等收入人群视为负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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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04:15 中华工商时报 | |||||||||
魏文彪/文 政府与国家在扩大中等收入人群上发挥作用,实际就是在更为积极地履行自身职责,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努力。也正因为如此,政府与国家不应将扩大中等收入人群视作是增加负担,而应将其看作是实现既定目标的一个着力点与有效途径。
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能及时跟上,我国中等收入者还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他们或滑向贫困,或在压力和迷茫中坚守。中等收入者需要“扩容”,也需要“维护”。 当前大多数中等收入者尽管表面收入达到了中等收入水准,但是由于预期与实际支出不断增多,导致他们实际生活质量并不高,难以与中等收入应有生活质量相匹配,尤其是如果碰到些许风浪,其中有些人就可能滑出中等收入人群,所以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尚处于不稳定状态,绝非言过其实。 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当前覆盖的还主要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民营企业与个私经济中从业人员大多没被纳入,这就使得后部分人群中的所谓中等收入者难以承受治疗较为严重病症所需的开销。即便是已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中等收入者,由于他们的家庭成员大多缺乏保障,所以一旦受到家庭成员患病的冲击,中等收入人群中的一部分就可能会滑向贫困,从而退出中等收入群体。 对于更多的中等收入者而言,当前过高的住房价格足以让他们的中等收入者感觉荡然无存。许多中等收入者一旦贷款购房,就立即沦为不堪经济重负的“房奴”,扣除每月的还贷支出,所剩收入可能仅够维持最低生活水准,所以他们是“拿着中等阶层的收入,过着低收入者的生活”。 当前过高的高等教育收费也足以让中等收入者战战兢兢,他们不得已节衣缩食以为以后子女上大学准备资金,这就必然要压缩他们当前的生活支出,降低他们的生活水准。另外,由于各地政府普遍减少对于中小学校的资金投入,导致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同样不低,尤其是名目繁多的乱收费,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家庭支出中的不小数目。如果希望子女分享到好一些的教育资源,一次性几万、十几万元的“赞助费”可让一个中等收入家庭短期内难以恢复元气。 另外,据广东南华工商学院院长易江教授介绍,在国际上“税息挂钩”的国家,纳税义务人在交纳个人所得税前要扣除每月承担的银行利息。目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正好也是按揭购房的主力军,他们看似领取着颇高的收入,但事实上要承担利息与所得税的双重压力(6月27日《广州日报》),因而诚如易江教授所言,“导致中等收入者身份认同危机的还有国家税收政策”。 应该看到,在当前中等收入人群“扩容”与“维护”的诸多制约因素当中,绝大多数并非国家发挥作用所不能得到解决的。比如,政府可以进一步完善社会基本保障制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乃至推行全民医保;教育收费过高过滥问题,也可以通过政府加大对于教育事业的投入得以缓解;只要政府具有调控的诚意与力度,住房价格并非不可以得到稳定;只要政府不与民争利,愿意“藏富于民”,不必要的税赋也就可以降下来。 还须看到,提供优质廉价的公共产品本就属于政府的职责,所以扩大社会基本保障的覆盖面,减少民众在分享公共品上的支出,包括让民众税收负担维持在合理限度,本就是民众选举产生的政府所当为。因而可以说,政府在“维护”与“稳定”中等收入人群上的应有作为,实际就是对于其履行自身职责的应有回归,也是广大民众对政府的期待与要求。 以中等收入人群为主体的社会能够保持强劲的消费,因而有利于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以中等收入人群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因为建立在大多数人的生活殷实基础上,因而更为和谐、稳定。而这样一些目标与政府及国家的目标是一致的,所以政府与国家在扩大中等收入人群上发挥作用,实际就是在更为积极地履行自身职责,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努力。也正因为如此,政府与国家不应将扩大中等收入人群视作是增加负担,而应将其看作是实现既定目标的一个着力点与有效途径。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