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取消经济适用房直接补贴低收入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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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 04:44 重庆晨报 | |||||||||
本报博鳌专电(特派记者 聂玉虎)“要让低收入者有房可住,并不是去搞经济适用房,也不是去对房屋供给作各种各样的规定,更不是在宏观政策中去对房地产行业设置形形色色的‘管制项目’,而是给予低收入者直接的经济补贴。”在昨天的论坛上,中央党校教授周为民如是说。 关于这一点,徐滇庆的看法与周为民较为接近。
徐滇庆直言不讳地表示:“经济实用房到现在为什么还没有终止?这个问题让我觉得很奇怪。”他称,提出经济适用房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经济适用房没有合理的分配原则,推行经济适用房肯定是事与愿违的。需要帮助的中低收入家庭太多了,只能帮助其中很小的部分,如何分配?这个原则如果不确立,那么对于没有得到经济适用房的群体来说就不公平。他认为,国家应该采取货币补贴而不是实物补贴的方式来帮扶低收入群体,政府的转移支付和市场交易混杂在一起,容易产生贪污腐败和新的社会不公平。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