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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字号的尴尬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 16:37 北京晚报

  “信远斋”的商标争议6年了还没见分晓。一边是名正言顺的正宗传人,一边是将老字号发扬光大的企业,谁能用,谁又不能用?实际上,许多北京老字号都面临同样的尴尬。

  当年公私合营时,老字号姓了“公”,打拼多年,原先的小本买卖越做越大,老字号的品牌越叫越响,对老字号的贡献功不可没;但一些老字号传人也不愿让步: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字号我为什么不能使,感情上接受不了,想不通。

  不管怎么争,谁拿到了商标专用权,就等于得到了法律赋予的“特权”。此前对知识产权不够重视的企业或个人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市场经济面前,法律是准绳,也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武器。既然老字号招牌等于效益,市场经济条件下争夺老字号的纠纷就不可避免。而只有在这种“纠缠”中,法律才会更健全。杨 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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