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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下的国家利益维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 19:24 国际商报

  明确国家利益载体,注重国家利益维护的合法性

  高 伟 凯

  随着全球贸易规则日趋统一、以及世界进出口贸易总额快速增长,自由贸易逐渐成为国际交往中最活跃的环节,成为各国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发展经贸关系,
已成为世界各国对外关系中的重要目标之一。许多国家纷纷以地缘、民族、宗教关系为纽带,积极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寻求和开辟经贸关系新途径。如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积极与国际贸易规则接轨,不仅积极参与、推动亚太地区经贸合作,也成功加入了世贸组织。

  自由贸易的迅猛发展,对国家利益在传统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挑战。

  19世纪的英国人帕默斯顿伯爵曾自信地说:“国家之间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这些利益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追求”。

  但这个现实主义色彩浓厚的古老命题,随着自由贸易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加速拓展,有些学者已开始怀疑它的合理性。

  当今世界舞台上,世界进出口贸易总额的增长,比生产的增长速度快得多,自由贸易对民族国家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这样一来,国家利益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可能发生一些明显变化。如日趋统一的国际贸易规则,对“主权让渡”提出新考验,即主权国家为融入自由贸易进程,不得不接受外部限制。再如席卷全球的进出口贸易浪潮,更加凸显了国家间“合作利益”的重要性。每一国家在优先注重自身利益的基础上,也要注意自身在国际社会中的良好形象,尤其自由贸易中始终存在的“政治陷阱”,成为国家利益在南北关系中,难以得以有效维护的主要障碍。

  以不平等交换为基础的国际贸易体系,已成为发达国家维护其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短时间内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西方七国首脑会议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发达国家对其经贸关系的有效协调,有利于缓和彼此间的矛盾,而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合作。甚至发达国家肆无忌惮地转嫁经济危机,实行损人利己的经贸政策,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条件恶化,经济陷入更大困难,进而给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维护,制造更多障碍。如美国倡导的“自由贸易”政策,并非完全的自由贸易,而是带有附加条款的自由贸易。

  由此可见,随着自由贸易成为国际交往中最活跃的环节,成为各国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国家利益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势必发生一些变化,其发生作用的方式,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

  然而,自由贸易原则,并不能取代国家利益在国家内外政策中的地位。当一国贸易超过国界而成为国际贸易时,尤其国际贸易领域频频出现各种难题时,单纯的经济学解释(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等),常常显得软弱无力。要想得出令人信服的解释,纯粹的自由贸易原则,必须让位于国家利益这一首要目标。

  如近年来的国际贸易领域,中美之间频繁发生

纺织品争端,但双方的解释,已大大超过贸易范畴。尽管中美两国贸易谈判代表多次重申要尽可能避免经济问题走向政治化,但各自利益的考虑,始终是影响这一贸易问题得以解决的主要因素。

  再如关于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程一波三折,表面上与美洲国家在减免关税、农产品补贴等经济问题上的分歧密切相关,实际上与它们不同的利益需求有关。

  与此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国家利益反映了一国内部不同政治力量,或利益集团的妥协过程。

  历史地看,自由贸易从来就不是完美的,始终存在“开放”与“保护”之争。

  一国贸易政策的制订,常常伴随着国内不同政策主体,或角色之间进行的竞争、协调与妥协。自由贸易对国内收入分配的影响,将直接决定一国对外政策的形成。从自由贸易中获利的阶层,将支持对外开放政策,从自由贸易中受损的阶层,将支持贸易保护政策。事实上一国要想继续维持开放的国际贸易体系,就必须营造支持自由贸易体系的国内政治基础。

  如美国国内正在出现新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主要表现是:反对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运动、反对世贸组织(在西雅图WTO部长会议的骚乱中达到高潮)的运动、以及风起云涌的“反经济全球化”浪潮。

  这些新式贸易保护集团,大多关注环境保护、劳工标准,而且常常与传统保护主义的集团相互结合,要求美国政府必须重新签订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公共契约”,即公民对自由贸易的支持,需要国家提供一定的社会福利保障。

  总而言之,自由贸易这一“经济学帝国主义”原则,并不是解释国际贸易关系的万能钥匙。而且自由贸易的国际化,并没有意味着国家利益的地位,开始明显下降。

  自由贸易的迅猛发展,使传统国家利益的认证,出现了一些新变化。

  一方面,自由贸易的制度化和普遍化,不仅给国家带来新的利益层面,还使国家利益的外延层面,极富弹性。

  自由贸易打破了许多传统限制(国际与国内的界限、政治与经济的界限等),致使国家利益的范围在动态过程中,更加难以确定。也就是说,在自由贸易的冲击下,纯粹的外延层面利益(安全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不复存在,而是日趋复合立体化,即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的交叉、安全利益与发展利益的融合、软实力层面的利益对其他利益的整合等态势,愈来愈明显。简言之,当前国家利益的外延,明显发生了由单一层面利益向综合利益的演化。

  另一方面,国际贸易总量的快速增长,提升了外部因素对国家利益的影响。

  自由贸易的迅猛发展,促使国家在议事日程和规则的制定方面,要考虑普遍利益的重要性,因而国家利益的空间范畴,更具国际意义。各国间相对利益的重叠性,也渐渐表现出来。国家利益不再是排他性的,在一国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其他国家以至全世界都获得了好处。

  如美国的国家利益通过强大的联盟(如多边贸易组织以及国际协议),得到了更好的维护,这也是美国极力“鼓吹”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一个动因。也就是说,如果一国不能理解国家所处的国际社会结构,也就无法准确判断自身的利益需求。

  由此可见,在自由贸易加速发展的时代,国家利益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将变得更加复杂。

  自由贸易的迅猛发展,给国家利益的内涵,带来了两个明显变化。

  一方面,经济利益在国家利益中的地位不断上升,经济因素对国家间关系的影响日益增大。

  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经济利益的维护,成为各国对外政策的主导因素;二是经济安全开始纳入国家安全战略之中;三是经济手段成为解决国际政治问题的重要途径;四是经济外交成为当前各国外交工作的主要内容。

  自由贸易使各国各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通过外交政策和外交活动维护本国经济利益、促进共同发展,成为各国外交关注的主要内容。为在当前和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各国都在自觉、主动地调整自己的经济结构和经济政策,包括经济调节机制、所有制实现形式、国有经济地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和规模等。

  另一方面,意识形态在国家利益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复杂。

  淡化意识形态在国家间关系中的作用,并非西方学者所言的“意识形态在国家间关系的终结”,也并不意味着资本主义制度,战胜了社会主义制度。

  如作为冷战的胜利者,美国不会轻易放弃意识形态在对外政策中的作用,美国对华政策不时搀杂着冷战思维。淡化意识形态的因素,只是说明与国家的经济利益相比较,意识形态在国家间的关系中,显然居于次要地位。而且当意识形态衰落之际,文化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就越来越突出,文化对国家利益构成的影响,不断增强。

  在自由贸易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断言文明、文化间的冲突,是国际政治最主要的冲突有些言过其实,但文化积极融入国际关系、进而影响国家利益的构成,是自然而然的。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软实力”层面的利益开始受到重视。

  西方大国在提倡经济开放、促进自由贸易的同时,将国际规范和价值,整合为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如“和平演变”战略最有效的传播途径,就是通过西方秩序的架构及其吸引力来完成。正如有的美国学者评价的那样,“作为一个富足的维持现状的国家,美国在维护国际秩序方面有其利益。”这是因为正是维护美国大国地位的“软实力”,帮助美国达到了“不战而胜”的目的。

  自由贸易迅猛发展,对国家利益的维护提出了新要求。

  首先,一国需要明确国家利益的载体。

  尽管自由贸易进程不断加速,为世界各国追求各自的国家利益,提供了新的平台,无论这个国家的战略动机是“免费搭车”,还是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力争更多的利益,但国家利益的民族性,仍是一国外交政策的决定因素。

  实际上自由贸易是对国内利益群体的重新洗牌,这意味着一国在维护自身利益的时候,应该正确区分国家利益和非国家利益。

  国家利益的载体只能是民族国家,而次国家行为体和超国家行为体,不是国家利益的承担者。

  如尽管跨国公司进行的国际贸易,在世界贸易总额、乃至各国对外贸易中,都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且跨国公司的发展,对国际贸易的增长和趋向,具有重要影响,但推动自由贸易发展的主要力量,一直是民族国家,跨国公司的利益,实际上只是其母国国家利益的一部分,而不能取代母国国家利益。如果以跨国公司的利益,作为国家贸易政策的主要影响因素,将大大不利于国家利益的有效维护。正如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对冷战后美国世界秩序战略所批评的那样,美国国家利益为一些商业利益、或外国利益集团的利益所代替,在海湾战争中你能找到石油公司和军火商的影子,在中东政策中你能发现“犹太人保护委员会”的影响。而且国家利益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任何一个利益层面的无限扩大,都会造成实际利益的损失。

  在自由贸易席卷全球的今天,国家利益的各种层面相互融合,综合利益观(经济安全利益、制度霸权利益等等)已开始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因此,各国需要以综合性利益观,重新审视自己的内外政策,而不要将国家利益范围,进行“人为”放大或缩小。

  其次,一国需要注重国家利益维护的合法性。

  随着自由贸易迅速发展,民族国家需要处理好绝对收益与相对收益之间的关系。

  国家利益并不完全是某个民族国家需求的表现,而是或者与其所处的国际体系一致,或者得到大多数民族国家的认同。

  在某种程度上,一国利益的维护是否正义,需要借鉴国际社会通用的基本准则加以判断,即国家利益的合法性,受制于它所处的国际体系。如果一个国家不重视国家利益的合法性,甚至偏离大多数国家所遵守的国际制度,那么很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是过分偏爱本国利益、不顾及他国利益的“激进民族主义”;二是把自己的国家利益追求,看作世界普遍利益而对他国横加干涉的“霸权主义”。

  当今时代,一些国家片面强调本国的狭隘利益而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属于第一种极端形式的国家利益观;美国推行的“新干涉主义”等强权政治的做法,是第二种极端国家利益观的最好体现。尽管当今世界仍处于一个新旧格局转换的过渡时期,但国家利益的合法性,已引起大多数国家的重视。

  一国在维护自身利益的时候,不能仅仅出于自身考虑而做出理想化的战略选择,应充分考虑不同国家利益的冲突和协调。

  与此同时,一国的自身利益与其相应义务,应具有一致性。

  随着自由贸易迅猛发展,不同国家间的利益联系,变得更加密切,常常出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为此,一国需要认真对待自身与他国利益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应该对自身利益实行适度的“限制”,适时调整自身的利益结构;另一方面,也要尊重其他国家的合法利益。

  一国国家利益得到国际社会承认的多少,与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密切相关。

  如就全球范围内的生态安全而言,一些西方大国对全球的自然资源,绝对地占有和消费,那么其理应对日趋恶化的生态环境,负有特殊责任。惟其如此,其合法利益的维护,才能得到大多数国家的理解。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他们不仅指责发展中国家没有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甚至无理要求在环境治理方面,推行“均衡标准”,这就是美国于2001年自行退出《京都议定书》,引起国际社会一片哗然的主要原因。

  最后,一国应学会借助国际贸易机制来维护国家利益。

  现实主义所主张的有关维护国家利益的“自助”方式,在自由贸易进一步发展的时代,已受到极大挑战,各国对“合作利益”的维护,已经成为国家利益的应有之义。在一个日趋开放的时代,“闭关锁国”是根本不可能的,惟有“融入”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一国的国家利益,才能得到真正的维护。一国只有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才能更好地为本国的发展战略服务,其利益才能得到更大限度的增长。只有实现国家利益的增长,才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关键。

  当然,在国际政治现实中,有些国家常常需要处理有关国际贸易机制的“既得利益者”和“变革者”之间的复杂关系。

  作为国际贸易机制的“既得利益者”,西方国家总是千方百计地要求其他“参与者”接受既有规则的约束,甚至不惜实行暴力政策。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国家“融入”国际贸易机制,要有“长时段”的历史思维。具体说来,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贸易机制的进程,并不是被动地遵守“霸道”与“王道”主导下的既有机制,而是力图在灵活“守制”的基础上,提出符合大多数国家的利益的“制度创新”,最终达到“改制”、“建制”的长远目的。

  如作为在国际层面上维护国家利益的一种战略,中国加入WTO有两方面考虑:一是加速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步伐,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二是在照顾到发展中国家实际利益的前提下,提出更好地服务于全球贸易真正自由化的制度创新。而且第二层次的目标,远比第一层次的目标更具有战略意义。

  与此同时,一国应积极推进形式多样的“多边外交”。

  在自由贸易飞速发展的今天,随着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经济相互依赖程度的不断加深,国家间关系已大大突破传统的双边外交范围。虽然双边关系仍受到各国重视,甚至出现“单边主义”的外交形式,但“多边外交”在国家间关系中的作用,得到明显提升。

  所谓“多边外交”,不仅表现为日益增多的多边会议和议题,也体现在多边性的国际组织之数量的扩展上;不仅表现为单位层次上的多国合作,也表现为地区或全球层次上的多国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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