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评论 > 正文
 

住宅商用早该叫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15:56 法制晚报

  新闻提示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件,规定从6月19日起暂停为登记地址是民用住宅的企业办照。

  由于在住宅楼内办企业具有成本低的优势,使得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竞相在住宅
楼内开办。今年前3个月,仅朝阳区注册的公司就有60%以上的办公地点设在居民楼,足见“住宅商用”现象大有泛滥之势。

  但是,“住宅商用”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拉高住房价格的同时,存在许多弊端。在住宅楼内办企业,往往会出现严重的扰民现象,比如饭店的油烟污染、歌舞娱乐场所的噪声污染;同时因为外来人员增多、成分复杂,也容易造成治安问题。

  除此之外,还有更为严重的潜在危险和现实威胁。因为住宅楼是为市民居住设计建造的,其中的各种设备设施都不适合生产经营,比如用水、用电负荷较小,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等都会受到限制。在这样的情况下,改变住宅楼的用途去办企业,会给市民的居住安全带来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在这方面,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有不少血的教训。

  因为“住宅商用”存在以上许多弊端和危害,居民是坚决反对的。事实上,许多地方的政府管理部门也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倾听到了市民的呼声,都在致力于采取措施制止这一现象。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叫停“住宅商用”是正确的,也是非常必要的,不仅能够有效解决扰民问题,而且还可以进一步规范

商品房用途,甚至还有人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将会抑制居民住宅的价格。尽管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只是叫停了部分企业的“住宅商用”,但恐怕存在规范性文件效力低的问题。也许这就是文件使用“暂停”一词的原因吧。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而同时按照《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设定权的规定,在北京至少应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的

房屋租赁政策,其中可以明确禁止“住宅商用”。事实上,广州市就是通过地方法规的形式从去年5月1日起叫停“住宅商用”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尽快提请市政府制定相关规章,以全面禁止“住宅商用”。

  本报评论员 李克杰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