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万入市门槛违背多重正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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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10:31 舜网-济南时报 | |||||||||
曹林 近日大连市政府出台了一项提高城市购房入户标准的规定:市外人员及本市农业人口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8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100万元以上的,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可以迁入,小城镇、卫星城也明码标价设立了相应的入户标准(6月18日《大连晚报》)。
80万元!一个农民哪买得起80万元的房子,这个高门槛不是存心把农民排斥在购房入户之外吗?到大连市政府网站查阅了一下规定的原文,发现出台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鼓励境内外人员来连投资兴办企业和购买商品房,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果然,人家是把“城区商品房”作为吸引投资的“城市资本”看待的,农民哪能享受到这种“投资者尊荣”,80万不过是一个故意刁难的门槛罢了。 笔者认为,这个规定违背了多重正义。 首先,在户籍壁垒放松、户籍价值越来越贬值的时代语境下,“曲线抬户籍”之举违背了城乡户籍融合的发展正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户籍壁垒已经越来越放松——这表现在户籍价值的贬值上:一方面是户籍制度改革使城市户籍越来越向农民开放;一方面是依附在户籍上的差别福利越来越少,农村人进入城市后将在社会保障、子女教育、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这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价值取向。 符合发展正义的选择应该是加速户籍价值的贬值。而显然,大连市此举是在曲线抬升户籍的“身份附加值”:户籍差别在其他许多方面被价值祛魅后,以“80万元的购房入户标准”曲线提高户籍价值,通过户口和房子的捆绑把本应抛弃的户籍差别作为经营城市的发展资本,这违背了发展正义。 然后,圈走了农民的大片耕地形成了今天的城市,如今又以高门槛限制农民购房入户进入城区,这违背了起码的补偿正义。低价圈地发展的“城市原罪”下,城市本应对农民多一份补偿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他们入户的门槛。可80万的农民购房入户门槛,显然是对农民进行故意刁难和排斥,从而把机会留给那些“能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外来投资者。 还有,这种规定也违背了起码的市场正义,有为房市抬价之嫌。把房子卖给谁、卖多大的房子、以何种标准卖房,这应该是由市场决定的事情——而政府有形之手对房价和户口的这种行政捆绑,则极大扭曲了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可想而知,80万以上的必然都是大户型商品房,如此政策必然会鼓励房产商上马大户型,老百姓会更加买不起房。 以高昂购房款筑起城市入户门槛,这是一个纠缠着户籍壁垒、发展势利、行政乱作为等多重误区的坏政策。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