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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与效率:两难能否两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08:11 中国证券报

  ——土地出让新政和向文波博客事件引发的思考

  本报记者 曹腾

  近日,财经界发生的两件事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一是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一些地区推出了“限地价、限房价”的土地出让政策,以不超过一定水平的房价作为获得土地
的前提条件;二是G三一总经理向文波利用博客“开炮”,矛头直指凯雷收购徐工,同时提出了三一竞购徐工的设想。

  上述看似孤立的两件事,其实隐藏着耐人寻味的共性:在土地和产权的交易过程中,公平与效率问题仍是一个绕不过去的价值判断问题。

  从公平与效率的角度观察,限制地价和

房价,更多的是以社会公平为出发点作出的政策选择,目的是希望通过牺牲一定的市场效率来实现一定的社会福利分配效应;向文波发难凯雷并购徐工,宣泄的是“出价高者不能得”的愤懑,这是因效率得不到伸张而发出的无奈的呐喊。

  效率和公平是一个两难问题。在两者之间作出“孰先孰后、孰轻孰重”的选择,体现的是一个社会的价值取向,本无所谓对错。但具体到土地竞买的“双限”政策和产权竞购的综合评判标准这两个问题,效率与公平似乎并不存在“两难”。

  分析可以发现,“双限”政策实际上是在一次政策执行过程中,用“限地价”牺牲的效率来换取“限房价”可能实现的公平。但这可能不是最优的政策组合,如果采用“两步走”的方式,在保证效率的基础上也许能够通过二次分配来体现公平。

  在土地出让过程中进行充分竞价,效率无疑是最高的。而为了减轻中低收入者的购房压力,政府可以利用土地出让金和对开发商的征税来予以补贴,以体现社会公平原则。如果这样,效率和公平并非对立,而是可以兼顾、可以两全。

  其实,对比此前实施的

经济适用房制度,“双限”政策并无多少新意。而经济适用房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双限”政策中仍可能得到延续。显然,相对于大量的潜在住房需求,“限价”的
商品房
只是杯水车薪。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房按何种规则出售、出售给谁,对于政策制定者和公众来说,都是一个敏感问题。如果操作不当,“双限”政策很可能适得其反,反而加剧了社会不公。

  产权转让亦是如此。徐工高层近日对向文波的“挑衅”作出回应,强调股权转让不是简单的“价高者得”,而是多重标准选择的结果。实际上,在产权市场,徐工的思路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产权交易不仅要考虑价格,别的条件也是决定产权归属的重要因素甚至是前设条件,比如职工安置等属于公平范畴的问题也要纳入考虑之列。

  不过,舍弃效率能否真正换来公平、获取公平是否又必须以牺牲效率为必要条件,这些问题仍值得商榷。与土地出让类似,在产权转让中,效率与公平并非鱼与熊掌,而是可以兼顾的。一个简单的推理是,按照“单一规则”———价高者得,出让方可以获得更多的转让价款,而更多的资金可以用于设立更多的就业岗位、帮助更多的中低收入者,从而实现更大程度的公平。

  从某种意义上讲,效率与公平的“两难”问题其实是个伪命题。而实现效率和公平的“两全”,除了需要高超的调控艺术,更需要契合实际的政策取向。用大多数市民买不到的“限价房”来平滑房价涨幅,本身就不具有实际意义,不如给中低收入者每平米补贴百十块钱购房款来得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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