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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证农民工拒绝冒险作业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 11:11 红网

  6月15日《人民日报》以《农民工有权拒绝冒险作业》为题报道:全国总工会、国安总局和国家煤监局决定,在今年联合开展“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为此,全总书记处书记、纪检组组长张鸣起强调:“对企业尤其是煤矿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工人有权拒绝”。

  目前,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已超过2亿人,他们占采掘业从
业人员近80%,占建筑业从业人员71%,占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68%。在各种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中,农民工受害首当其冲。所以,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尤其重要,对他们给予“特别关爱”,开展“特别关爱行动”,非常必要,非常及时。

  赋予农民工“拒绝冒险作业权”,是预防

安全事故,避免人员伤亡的最具强力、最具实效,且又简便易行的刚性措施。譬如煤矿业井下采掘人员,他们熟悉工作面的实况,对事故隐患忒敏感,对事故的预感忒强烈,他们有了“拒绝冒险作业权”,一旦发现异常紧急情况,便可果断拒绝下井,或及早逃离险境,躲过死伤的厄运。以最近发生的山西左云煤矿“5·18”特大透水事故为例,在事故发生前5天的5月12日,矿工在井下打钻眼时,已经发现了小股透水,向矿上反映要求撤出人员,“矿方坚持不让撤,并下令谁要不去就罚款100元。”因为害怕罚款,旷工只好冒死下井,终于导致特大透水事故,56名矿工被困井下,时过将近一月,虽然仅捞见一具尸体,其余55人肯定不会再有生还的希望(据新华社6月14日消息)。试想,如果矿工有权“拒绝冒险作业”,“发现了小股透水”,即及时撤离,并坚持不彻底排除隐患险情不下井生产,那56名矿工也就不会命丧黑窟。

  有了“拒绝冒险作业权”,无疑可以使农民工的生命和健康的保险系数大大增强。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确保农民工能够切实兑现这一权利。再好的法规措施,落实不了,还不是一句空话?要想使农民工能够勇于和善于行使这一权利,还需要有关部门尽快完善配套措施。首先,要赋予工人免罚权。在面临重大安全隐患(包括严重职业危害和严重违规超时劳动等),农民工采取“拒绝冒险作业”的行动后,其基本工资必须照常兑现,所在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他们刁难和处罚(如罚款、扣薪、开除等)。如发生此类情况,有关执法部门除责令该企业立即纠正外,还要对其给予从重处罚,实实在在地当好农民工

维权的“后盾”和“保护神”。

  再者,要确保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查处。有关执法部门接到工人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后,应该立即赶赴现场查处,制止冒险生产,对工人实施有效救助。对接报后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力者,应该以玩忽职守论处。

  还有,工会对于工人反映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和强令冒险作业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行动,除及时报告上级工会,并要劝阻业主立即停工,劝阻无效即组织工人拒绝生产或撤离生产。否则,要追究所在企业工会领导失职渎职的责任。

  总之,我们要让农民工把“拒绝冒险作业”的权利行使好,做到到,行得通,有保障。

  [稿源:红网]

  [作者: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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