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搬走马路上的民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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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15:31 南方都市报 | |||||||||
来信来论 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通车三年多,由于拆迁补偿问题谈不拢,仍有一栋三层楼的房子横亘马路中央。这栋房子成为交通干线上妨碍车流的瓶颈(6月13日《羊城晚报》)。 读到这则新闻,笔者兴起的第一个感叹就是,在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方面,政府有关
症结在于房屋价格补偿问题,如何解决非常考验政府的智慧。据了解,户主也不愿“钉”在马路上,别的不说,“每天24小时的来往汽车噪音也让人受不了”,但户主的难处也实实在在:当时修路征地时,政府补偿平房每平方米2000元,楼房每平方米补偿2200元。户主说,按照这样的补偿标准,即便在芳村,也“只能买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对照当时与现时的房价,我们不会认为户主在满口胡言,漫天要价吧。其实,随着中国住房商品化程度加深,市场日益成熟,房价补偿谈判完全可以引入市场法则,寻求较为中立的房产评估机构,得出政府与户主都能接受的价格。户主固然不能坐地起价,政府也不应口不二价,死掐一个数吧。 韦中华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