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诉欧盟:非政府组织的困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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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10:38 《商务周刊》杂志 | |||||||||||
由企业自发组成的行业组织,已经走上了对外贸易争端的前线,但其力量依旧有限 □记者 胥晓莺 5月22日下午,“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听证会”在欧盟总部布鲁塞尔举行。这已经是中国制鞋企业继去年12月22日之后第二次参加欧盟方面组织的听证会。
在中国皮革协会网站公布的欧盟反倾销程序时间表上,第二次听证会是14项程序中的倒数第四项。涉案金额高达7.3亿美元、波及中国1200余家制鞋企业和400多万工人的“欧盟反倾销第一案”已近尾声。距今年10月欧盟可能给予中国皮鞋5年反倾销关税的终裁,中国方面回旋的时间和空间都所剩不多。 2005年,我国遭遇反倾销调查51起,几乎平均每周一起,已连续11年稳居世界榜首。反倾销诉讼已经成为“中国制造”难以摆脱的影子。 被顶着的命门 5月10日《商务周刊》在温州采访时,中国第二大皮鞋生产企业奥康集团的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吴春悦向记者透露,去年年底和今年5月初,奥康曾先后两次向欧盟提交材料,就奥康未被欧盟作为反倾销调查抽样企业提出异议,希望欧盟能来奥康实地考察,承认其市场经济地位。 “欧盟并没有给予任何一家中国鞋企市场经济地位,奥康的希望有多大?”记者问道。 “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奥康就要用百分之一百的努力去争取。”奥康集团行政总监周威答道。 不仅奥康,2005年7月7日,欧盟方面的反倾销调查甫一启动,两周内,就有130多家中国鞋企积极应诉。应诉意味着要付出巨大的财力和精力,光律师的代理费就有十几万,对于小企业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但这130多家企业,都是冲着欧盟的市场经济地位待遇来的。 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一直以来堪称中国对外贸易的软肋。因为中国被列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一旦中国的出口企业遭遇反倾销诉讼,成本统计和倾销幅度计算都要参照第三方的价格水平,这给企业证明产品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带来难度,也已经使中国企业遭受了很多不公平待遇。比如1993年欧盟对中国彩电提起“反倾销调查”时,选择以新加坡为参照国。新加坡的劳动力成本为中国的20倍以上,中国彩电被判定为“倾销”。此后几年内,中国彩电在欧盟市场都无法翻身。 经过中国政府部门反复努力,1998年,欧盟调整了对华反倾销政策,规定被诉中国企业可以申请市场经济地位,如果获得认可,对该企业倾销幅度的计算就以其自身的成本来比较。 所以,能否取得市场经济地位,成了反倾销诉讼中中国企业被外国政府攥在手心的“命门”。 如果取得市场经济地位,在反倾销案中,企业最终取得的税率往往会比别的企业低很多,甚至是零税率。比如在2001年8月中国输欧钼铁案中,通过市场经济待遇审查的南京新资源公司,最终被裁定的税率为3.6%,而其他未主动应诉的企业,获得的是以美国为替代国计算的高达26.3%的统一税率。而即使没有被通过市场经济待遇审查,积极应诉的企业也能通过向欧盟提出分别裁决申请,获得独立和相对公正的裁决。钼铁案中,另有三家未通过市场经济待遇审查的应诉企业,也分别获得了9.8%、l2.7%和17.2%的较低税率。 “全军覆没”的背后 去年六、七月份,欧盟关于中国等地产的鞋产品反倾销调查刚刚立案,中国轻工进出口商会就在温州和番禺分别召开了劳保鞋和皮鞋的反倾销应诉协调会,以介绍情况,推荐律师,企业也纷纷主动应诉。此后的半个月内,全国1200余家制鞋企业中,有130余家皮鞋企业和30余家劳保鞋企业应诉,应诉率为15%左右。 中国皮革协会紧急应对小组有关负责人卫亚菲认为,15%的应诉率在历年轻工行业的反倾销应诉中已经是一个不低的数字。 据卫亚菲介绍,中国企业的积极应诉甚至让欧盟措手不及,“一个企业的应诉材料就好几百页,那几天,因为中国方面发去的传真太多了,欧盟的传真机都用坏了好多台。欧盟最后从130多家应诉企业中只挑选了13家实地检查,但用的都是临时另聘的人员,他们根本没那么多人手”。 可是这次企业的积极应诉,并没有给他们带来理想的结果。今年1月12日,欧盟宣布,从130家中方应诉企业中选取的13家抽样企业,没有一家获得市场经济地位。3月23日,欧盟成员投票通过从4月7日起对所有中国出口到欧盟的皮鞋征收4.8%的关税,到10月增加到19.4%。 欧盟方面的初裁一出,立即遭到中国方面的强烈反对。高明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余盛兴介绍,自1998年欧盟修改相关法律,允许反倾销调查中给予企业以单独市场经济地位以来,我国遭调查的企业中已有20%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并因而争取到较好的税率,甚至是零税率。而在鞋案中所有被调查企业——包括相当多的外资企业——都被以各种理由否认给予市场经济地位,这是前所未有的。 为加强沟通,解决分歧,今年3月12日,在中国民营化经济程度较高的浙江省省会杭州,欧盟贸易救济司司长维尼格一行与国家商务部、浙江外经贸厅以及10余家企业代表在西湖边召开了一场“中欧市场经济地位企业座谈会”。但同一个话题,同样的标准,双方却各说各话,摸不着对方的出招方式,中国企业们才发现分歧是如此之大。 “中国鞋都”温州的鞋革行业协会秘书长朱峰为了形容温州鞋业的民营化程度,用了“99.99%”来强调其含金量。朱峰表示,在温州,制鞋业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温州鞋价格低是因为温州拥有成熟的产业规模、品牌体系、产业链和营销网络,而不是低价倾销。 维尼格却表示,浙江99.99%的制鞋企业是民营或私营企业,这符合市场经济地位的前提条件,但“事情并非如此简单”。按欧盟反倾销的有关标准,企业要取得“市场经济地位”须具备5项条件:决策没有明显受国家干预;有一套按国际通用准则建立的会计账簿;生产成本、财务状况未受非市场经济体系的显著影响;企业不受政府干预成立或关闭;货币汇率变化由市场决定。 维尼格称,欧盟方面在调查中却发现中国企业依然难以满足这些条件,依然存在着“有可能影响到产品竞争的国家支持”:中国政府有促进外销而不是内销的趋向性政策,包括一些“隐性政府补贴”,如出口退税政策;如来自银行的较低利率的贷款,使一些原该破产的企业难以破产;如对三资企业的减免税政策。还有一再被提及的人民币汇率问题。欧盟认为,制鞋业利润很低,而人民币汇率过低不能反映中国劳动力和生产成本的真正价值。而且很多中国企业按国际通用准则建立的会计制度并未得到真正实行,“不能形成透明的、可信的成本和价格标准”。 对于欧盟的这些指责,中国鞋企并不心服口服。“所谓‘政府补贴’,是政府对来中国投资的外商给予优惠政策,并不是给制鞋业的特殊优惠政策。”广东创信鞋业董事长吴振昌反驳到,“如果你说制鞋行业享受政府补贴,那么其实所有的行业都是一样的,那为什么中国制造面对过欧盟多次反倾销调查,还仍然有20%的企业获得了市场经济待遇?” 而让中国民营鞋企深感不公正的另一点,是此次欧盟将高科技运动鞋排出在反倾销措施之外,而此类鞋的主要生产厂商,正是欧盟所谓“享受着税收优惠政策”的外商。 商务部的无奈 面对欧盟不公正待遇,企业纷纷表示希望政府能以更积极的态度出面。“虽说反倾销的应诉主体是企业,但欧盟这次对鞋企的判决倾销很不寻常,被赋予了太多政治因素,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中国皮革协会紧急应对小组有关负责人卫亚菲说,“涉及大的贸易环境、WTO成员之间关系问题,这不是单个企业能解决的,政府必须出面。” 5月18日,第二届中国西部鞋业博览会在重庆璧山召开,作为此次会议主要内容,组办方举行了一次反倾销应对的六方会谈。中国反倾销专家、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周世俭在会上建议中国企业应呼吁政府对欧盟保持适度的压力。他指出,在此次初裁中,欧盟没有给予应诉企业分别裁决,一刀切的做法是违背WTO原则的,中国政府应该在这方面对欧盟施加压力。 同时,也有专家认为,中国政府到了考虑取消出口退税和外商投资优惠待遇的时候了。出口退税表面上是扶持和鼓励鞋企出口创汇,实际上加剧了企业间的相互压价,最终利益转移到外商手里;而如果取消鞋类出口退税,我国的鞋类产品仍有较强的竞争力。事实上,两税合一,让市场经济主体在平等的政策环境中公平竞争,更早已是广大民企的强烈心声。 另据媒体报道,中国鞋业协会副会长章利林此前曾公开称,中国鞋企今日的被动局面,是源于“当初入世谈判的疏忽”:由于制鞋业是冷门行业,在入世协议中,没有专门就鞋企的市场经济地位进行谈判。 “说句良心话,此次鞋类反倾销事件,国家商务部不可谓不重视,与欧盟的谈判沟通也不可谓不努力。”全国律师协会WTO专门委员会副主任李圣敬认为。但努力的结果却并不尽如人意。 根据欧盟的工作程序,原定2006年1月24日,欧盟将就中国皮鞋反倾销案件作出初裁决定。1月9日,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率领中国代表团前往欧盟总部布鲁塞尔,与欧盟方面就中国鞋反倾销问题进行磋商。1月10日,高虎城先后与欧盟委员会贸易总司戴维·奥沙利文和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举行了会谈。中国政府的积极磋商,使事态的发展似乎有了回旋的余地,1月12日,从欧盟方面传来积极信号,欧盟不会在当月底或2月初就反倾销问题做出初裁。但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也拒绝了承认中国13家鞋商的市场经济地位。 3月23日,欧盟方面最终作出了分级征收20%以内反倾销税的初裁。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随即表示,欧盟不给与中方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缺乏公正性、合法性”,商务部也就欧盟的不公正裁决多次向其提交抗辩材料。但这些都没有改变欧盟的决定。 然而,据媒体报道,就在高虎城访欧前后,运动鞋巨头美国耐克公司也在频频与欧盟的官员进行接触。耐克在欧盟总部布鲁塞尔设有一个专门机构,负责对欧盟进行政府公关。凑巧的是,欧盟此次初裁却将运动鞋排除在反倾销措施之外。 “很明显,欧盟方面这次反倾销,和鞋本身、经济本身无关的诉求太多,商务部作为一个部门,它的手段还是有限的。”李圣敬认为。 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期待 与其他反倾销应诉不同,此次鞋企在鞋企市场经济地位被否决后,还积极组建了多个“应对联盟”,希望通过无损害抗辩的形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2月8日,以广东省的外资制鞋商为主体的“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简称广东联盟)自发成立。目前,该联盟已确定了由15家企业组成的执行委员会,并扩大到150多家企业参与,筹款300万元,用于聘请律师和最权威的欧洲调查机构,联合进行无损害抗辩。 3月8日,继广东联盟后,广东、泉州和温州三大制鞋重镇的行业协会又发起组建了“欧盟反倾销应对联盟”(简称三地联盟)。三地联盟由中国三大主要制鞋基地的行业协会、商会发起,声势浩大,也理应具有权威性。《商务周刊》向联盟发起方,温州鞋革行业协会秘书长朱峰了解联盟的具体内容,是否组建了组委会和执行机构、以及下一步的具体工作计划。但朱峰表示,下一步工作还需要政府机构的统一协调,“因为三个地方要统一行动,我们地方协会很难领导”。据记者了解,三地联盟目前只发表了一个宣言,尚没有开展任何实质性的工作。 “中皮协已经打过电话,希望以广东联盟为主体,一个窗口对外。”朱峰说,“广东的出口量占全国首位,被调查的13家企业他们占了一半以上,由他们领头也更有号召力。” 中国皮革协会一位人士却悲观地告诉《商务周刊》,三地联盟想发起无损害抗辩,恐怕“难以取得实质性作用”。“组织无损害抗辩是要经费的,这次他们联盟也是希望能获得国家的资助,有些地方为了调动中小企业应诉积极性,有这方面的资助政策,但他们这次并没有得到资助。”该人士说。 全国律协WTO专门委员会副主任李圣敬则认为,即使不存在客观资金限制,三地联盟也难以协调作战,因为三个地方的产业结构不一样,这次反倾销过程中的受害程度也不一样。他介绍说,珠三角地区生产旅游鞋比较多,产品档次也比较高,受影响程度较小;温州皮鞋多,影响程度大;泉州中小企业多,受害程度应该是最高的,但是中小企业应诉率低。他认为:“三地的利益诉求都不一样,很难协调作战。” “无损害抗辩应该是由商会或行业协会发起的,而中国的鞋革行业有明显的区域差异,需要全国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的统一组织。” 李圣敬认为,三地联盟的搁浅,说明了目前行业协会力量薄弱的现实。 但中国皮革协会的卫亚菲则也有苦水。“面对反倾销,我们行业协会只能代表行业发出声音,其他实质性的工作做不到,”她欲言又止,“我们也想过成立全国性的联盟,但是……我们只能通过行业协会这个平台来发出声音。” 和三地联盟一样,全国行业协会要组织联盟进行无损害抗辩,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资金问题。广东联盟通过企业共同出资,募集了300万元抗辩资金。而作为全国行业协会,中皮协却担心没有资金来源。 李圣敬指出,中皮协的尴尬根源于我国行业协会法律地位尚不明确。在西方国家,商会和行业协会都是由企业自发组建,完全市场化运作。商会和行业协会就是为维护会员企业合法利益,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员企业自愿入会,自觉遵守商会或协会的规则。而中国由于历史原因,商会、协会是由以前的政府组织转变而来,不是企业自发组织,在企业中缺少代表性和号召力。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广东、泉州和温州地方协会组织联合发起的反倾销抗辩联盟,事先并没有向中皮协打过招呼。 卫亚菲告诉《商务周刊》,行业协会现有的权限很有限。国家现行的《反倾销应诉规定》中,组织企业应诉的牵头单位是商会而不是行业协会。“可是商会一直接触贸易工作,对行业状况了解少,在应诉工作中具有局限性。”卫亚菲指出,相对了解行业情况的行业协会则又不具有组织反倾销的合法性。 卫亚菲透露,新的《反倾销应诉规定》已经在酝酿之中,新《规定》有望将行业协会与商会并列,同时具有组织应诉的权力。 “商务部应该进一步放权。每年中国遭遇的反倾销诉讼好几十起,涉及各个行业,如果单靠商务部的力量根本应付不过来。”卫亚菲指出,“商务部必须发挥商、协会的力量”,促进信息流通,加强行业指导。 在反倾销六方会谈中,奥康集团总裁王振滔作为企业代表,也提出了对商、协会的希望。王表示:“商、协会与政府之间的被管辖关系和合作关系,应转化为一种以合作为主的新型关系。”他希望商协会在开展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反倾销信息系统和预警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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