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评论 > 正文
 

从工资改革谈调整收入分配 靠深化改革解决问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09:02 中国经济时报

    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还是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有人认为,解决的办法是退回去,退到计划经济年代,实行平均主义分配。我的看法是,倒退是没有出路的。发展市场经济、多种经济成分等这条路是走定了。不想走也得走。

  ■晓亮

  一、对工资分配改革的成效必须充分肯定

  工资分配与国民收入分配是两个范围不同的分配,遵循的原则也不尽相同。严格地说,工资分配改革只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一个组成部分。

  但是在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下,二者又没有太大的差别。因为在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实现了公有制的一统天下,不是国有,就是集体所有。国民收入也基本上实现了统收统支。公有制所遵循的分配原则从理论上说是按劳分配,国有部分实行的是八级工资制,农村集体实行的是工分制。

  这种分配表面上说似乎很合理,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实际情况怎么样呢?实际上城市国有企业(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城市集体)是大锅饭、铁饭碗,多年不调整一次工资,用群众的话说就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同一级别,在哪儿都一样。用学者的话说就是平均主义分配。而在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下,人民公社实行的是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即使后来变成工分制,也不过是干一天顶多赚一毛多钱,差别只是在男劳力、女劳力的分值上。大寨就是这样。这种分配不仅同样是平均主义,而且也太低了。这样一种分配能促进生产吗?当然不能。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实际上是从收入分配入手的。这是薛暮桥同志的看法,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例如农村是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否定人民公社开始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遵循的原则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这一改,就把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很快解决了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城市呢?则通过打破大锅饭、铁饭碗,推行计件工资、奖金制、浮动工资制,以及允许劳动力流动,发展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发展非公有制,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精简职工,兼并破产,允许人们入股分红、自办企业等等,也使分配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按照我的判断,到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城市工资制度改革就已经解决了“低水平”的问题。从而使我国城乡人民收入水平大大提高,生活明显改善。大家都不同程度地获得了改革开放带来的好处。

  不仅如此。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我们不仅解决了平均主义、工资水平过低的问题,而且随着分配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调动了各种人的积极性,中国还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阶层,如企业家阶层、中等收入者阶层、私营业主阶层,等等。

  这些成绩,我觉得都必须充分肯定。

  二、对收入分配上出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分析

  当我们在肯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特别是工资制度改革的成效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出现的问题,而且问题还不少。对这些问题,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采取正确的态度对待。

  收入分配方面出现了什么问题呢?

  最大的问题,恐怕就是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了。无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产业部门之间,以至消费者个人之间,都出现了收入差距扩大化趋势,引起了分配不公。特别是在农村,还有几千万人连温饱都没有解决。城市下岗职工收入也很低。对这些问题该怎么看?我的看法是,在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下,出现收入差距扩大是必然的,但过分的扩大化就不好了。先富后富是要允许的,但出现了两极分化就背离了共同富裕的目标了。

  其次是在工资制度改革方面。由于企业实行自负盈亏,财政分灶吃饭,其收入分配要同收益相联系,不同劳动者的收入发生差别自然是要允许的,但是相同条件、职务、级别,以至贡献大小差不多的劳动者之间收入差别过大,就不合理了。例如中央机关与广州、深圳、上海、北京等城市之间,以及中央机关不同部门的职工、公务员、离退休干部之间,公有制企业之间,其工资待遇如果差别只有几百元、上千元,都还是可以接受的,但差别千元以上、几千元、上万元,就应视为不合理的了。因为这些分配的前提都是公有制,公有制内部职工都是对国家建设做出过贡献的。

  再次是市场经济下,由于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出现了各种生产要素都要参与收入分配,特别是资本、技术、知识、经营管理等都要按其贡献参与分配,因而人们的收入分配确实是多样化了,对这些不同成员、身份的人,获得高低不等的收入,我觉得也是要充分肯定的。但是,如果差距过大,达到了百倍、千倍、万倍以上,也就很难说是合理的了。

  这里的关键在于收入的合法与非法,透明的还是不透明的。我们不能否认,在新形势下,出现大量的贪污、盗窃、买官卖官、官商勾结、走私等腐败现象而引起的黑色收入、违法收入。但这能肯定吗?不仅不能肯定,而且要坚决打击和取缔。群众最反感的正是这种收入。而能揭发出来的终究是少数。对这些人,只要没有被揭发出来,它就隐藏在合法收入中了。这种情况确实是很复杂的。

  三、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靠深化改革来解决

  这是我们对待收入分配中出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正确态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还是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有人认为,解决的办法是退回去,退到计划经济年代,实行平均主义分配。我的看法是,倒退是没有出路的。发展市场经济、多种经济成分等这条路是走定了。不想走也得走。因为改革是世界潮流,人心所向,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

  鉴于收入分配是人们较为关心的一个大问题,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如何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问题,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

和谐社会的大方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提上议程。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召开了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会议确定的精神是,在坚持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意社会公平,合理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具体要求是,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这些说法、提法都是十分正确的,同时也是很谨慎的。中央这些精神要通过各地区、各部门以至企业、单位等的具体方案、部署才能得到落实。而且即使落实了,也还只能做到“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不可能很快做到收入分配的合理化。因为改革开放走到今天这一步,已经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权力主体、利益主体、既得利益者。自从财政分灶吃饭和国税地税分开以后,地方也是利益主体。要深化改革、特别是分配制度改革,难免要触动各个权力主体的利益。遇到阻力,能不能把中央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都是很难预料的。至少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

  这里我举三个实例,一是进一步改革工资制度问题,二是打破行政垄断问题,三是取缔非法收入问题。我认为这三个问题都涉及到国民收入分配问题,解决起来是很不容易的。

  工资制度改革。我的看法,必须解决不同地区、部门,企业职工、特别是下岗职工、离退休干部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必然要涉及到分配制度的根本改革,甚至难免会涉及到财政多拿钱。这容易吗?我看是很困难的。但不解决这个问题,深

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就是一句空话。

  打破行政垄断。这同职工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也有关系。据报道,在收入分配上,我国行业间工资差距过大,

垄断行业员工工资高、增长快的问题比较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等行业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上的差距,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可见不打破垄断,不仅不利于开展平等竞争,促进技术创新,而且改善收入分配结构也是做不到的。但打破垄断容易吗?我看是很不容易的。最近国务院已原则通过了“反垄断法草案”,打算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是又有报道说,“不排除在审议时分歧太大而再次拖延出台的可能。”可见即使这样一项改革,也是有压力和阻力的。

  至于取缔非法收入问题,这是谁都赞成的。取缔非法收入主要是根绝腐败。但是这种收入能取缔的了吗?依我看,不进行更深入的体制改革、加强各种监督力度、以及收入分配明朗化、包括政府官员要公布自己的收入和财产,等等,很可能是说说而已。

  但是,我们要相信,从长远的观点看,这些问题总归是要解决的。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