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不公平的油气流通领域准入政策为何还存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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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陈军华 6月13日,中国三家地方石油商会与7家民营油气企业联名上书商务部,恳请对目前油气流通领域准入政策进行调整。否则,他们将从此退出这一行业,其资产由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垄断集团按市价收购。
事情源起商务部的一些规定。2005年6月,商务部颁布了《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必须“拥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而绝大部分民营企业都不符合这一资质。以黑龙江省为例,全省1670座民营加油站,没有一家民营企业能够拥有30座自有或控股加油站。由于遭到民营企业的激烈反对,商务部在“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中,将条件改为:凡从事油气批发的企业须拥有10家加油站。但是,这个限制对于民营企业而言,依然是难以逾越的门槛。 从事油气批发的企业,为何被要求一定要拥有这么多的加油站?为何非得强迫从事批发的企业干零售?这些问题显得匪夷所思。众所周知,加油站的建立牵涉到方方面面的政策,并不是民营企业想建就能建的。这就意味着,许多民营企业将可能因此被“废掉”。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和成熟的中国,这种以提高门槛来抑制竞争的规定,堂而皇之地接连出现在商务部的相关规定中,不能不令人称奇。 按理说,一项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政策出台,应当征求各方意见———既征求石油垄断巨头的意见,也征求民营企业的意见———但是,我们看到的结果却是,相关规定依然在向垄断巨头倾斜,由此导致了民营企业的反对之声鹊起。虽然,我们无法断定相关规定是否受到了利益集团的影响,但民营企业的声音未能得到充分重视则是事实,不然,这些民企的反应也不会如此激烈了。 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是鼓励公平、平等竞争的经济,而通过制度设计,营造一个公平、平等的竞争环境,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当一项政策背离这一宗旨,有意或无意中沦为相关既得利益集团强化自己垄断地位的工具时,它对市场经济无疑将产生巨大危害。因而,许多市场经济发展已经比较成熟的国家,在进行相关制度设计的时候,不仅广泛听取民意,甚至有时候还进行全民公决,以便使政策的制定更公正、透明,更符合公众的利益。 应该认识到,与垄断巨头们相比,民营企业本来就是弱小的。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西方国家往往对小企业采取系统的鼓励措施,以增强它们的竞争能力,使整个行业不至于全部落入垄断企业手中,导致行业的畸形发展。我国的领导人也早已认识到这一问题。去年6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经在一份“关于两大石油集团垄断控制油源导致民企无法生存”的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抓紧时间进行石油体制改革;主管能源工作的副总理曾培炎也作过相关的批示,强调要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无论国企还是民企要一视同仁。 时至今日,那些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规定,为何还没有淡出人们的视野?不知道有关部门该如何回答公众的这一疑问。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