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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变味的经济适用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15: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评论员 闻过

  6月12日《大河报》报道,郑州许多市直机关公务员,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团购”了126套房屋。这些房屋,最小的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

  原本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兴建的经济适用房,无论是套型标准、价格,还
是购买人群、今后上市转让条件,国家都有严格规定。比如购买对象必须是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收入符合当地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等。

  但上述新闻,最典型地反映了目前

经济适用房存在的三大弊端:对象失控,面积失控,价格失控。三大失控,反映出一些经济适用房严重变形、变味,走调。据该条新闻报道,陪记者一起看楼的某
房地产
公司老总的结论是:“我敢肯定,这个‘安居工程’小区在建筑立项、规划设计上,根本就不是给中低收入家庭的。如果说还有点经济适用房性质的话,那就是价格超低。”

  价格超低是因为政府无偿转让土地。无偿转让是因为要建经济适用房。但其购买对象失控、面积失控,已违背了国家推出经济适用房的初衷。

  郑州这次“团购”的经济适用房,有人买房后又将房子加价10万元倒卖给“中低收入家庭”。而受损害的,不仅有那些真正需要经济适用住房的广大低收入人群,还有国家税收上的流失,以及政府的信誉。

  这不是经济适用房的第一桩丑闻。如果过程不透明、不公开,缺乏必要的监督,有些人就会盗用经济适用房名义,牟取私利。这样,经济适用房失控变形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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