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金融犯罪护航宏观调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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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10:12 中华工商时报 | |||||||||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日前从官方层面确认了其陆家嘴支行在二手房按揭贷款中存在严重违规操作问题。上海银监局昨天也公布了对浦发银行的处理结果。 而就在数日前,中行河南沈丘县支行曝出1.46亿元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一周后,交通银行又曝出2亿元诈骗案。
在宏观调控背景下,金融案件频繁发生,这是为什么? 一个简单的理由或许是,随着宏观调控的推进,金融业的行业自查等开始发挥作用。 但自查是不够的,我们相信,随着宏观调控的进一步推进,银行业的自查以及法律手段的进一步到位,将挤出更多类似浦发行的涉嫌金融犯罪案件,净化宏观经济环境。 2003年以来的宏观调控经验表明,发现某些行业投资过热时,虽然国家通过产业政策、货币政策与窗口指导的方式早有警示,但银行业似乎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与法律手段的缺失有着很大的关系。 从一季度央行公布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来看,目前,有些商业银行在过热的行业中有较多的贷款,数据表明,有些商业银行在明知宏观调控政策取向后依然加速放贷,造成资产膨胀过快,而一旦形势发生逆转,过热行业的贷款资产就会恶化,商业银行会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困难局面。 据统计,今年以来,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已经出现了至少6起涉案金额上亿元的银行大案要案,涉案总额达到了几十亿元。 从今年年初的中行双鸭山支行案,到中行沈丘县支行的1.46亿元承兑汇票案件,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刚刚完成股改在香港上市的中国银行就出现了两起涉及亿元资金的诈骗案件。与此同时,深发展、浦发、交行等也纷纷在上半年曝出了上亿元的大案要案,到目前为止,上半年国内商业银行大案的涉案总额已经达到了几十亿元。 我们知道,2006年审计机关已经将“密切关注金融体制改革的情况,促进银行改革取得预期效果”设定为金融审计促进金融体制改革的主题。而在过去几年对银行业的审计风暴中,对一些涉案人员采取的方式过于温和,仅以违规违纪处理。 银行是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的企业,是货币活动的中心。银行以信用方式集中了社会上广大个人、单位的大部分闲散资金,是社会财富的聚集地和货币资金配置的枢纽,因银行具有聚集资金的特有属性,针对银行实施犯罪的收益又远远大于其他犯罪,所以银行往往被称为“生来性被害人”。正因为此,我们就更需要加强对金融犯罪的调查力度与司法介入的深度。 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当然主要靠基本的经济规律来办事,但同时,宏观调控也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是熨平经济波动的需要,更是落实依法治国的需要。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