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竞争政策基本框架形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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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02:12 中华工商时报 | |||||||||
专家称反垄断法(草案)通过对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记者 夏凌 中国反垄断法从酝酿制定到出台走过了漫长的十多年的路程。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虽然只是原则通过,其真正出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反垄断法审查修改专家小组成员吴汉洪认为,这部反垄断法(草案)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从中国经济的实际出发来进行立法,并积极借鉴了国际有关立法的有益经验。例如,草案包括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对企业并购进行控制的条款等。这些也都是其他国家立法中包括的基本内容。草案还充分考虑到了该法与中国现有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联系等。吴汉洪强调,中国制定反垄断法首先标志着我国竞争政策基本框架的形成。我国竞争政策的基本框架将主要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组成;其次基本形成了我国的市场竞争规则,我国的市场竞争规则将主要由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控制和对垄断行为的控制来体现;再次是能更好地适应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及时出台反垄断法不仅能够维护市场的有效竞争,推进企业和社会创新,还将极大地推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升国家的整体竞争力。 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河山1993年曾参与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他认为,反垄断法的核心内容是以强劲手段保护公平竞争,制止违法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持我国经济活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应该说,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中处于崇高的法律地位,是规范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法律。河山强调:对于垄断应区别两种不同内容。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些垄断是必要的,需要国家依法保护的。如煤、电、气、铁路、烟草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产品,必须在一定时期实行一定的垄断。像中石油、中石化等一些特大型国有企业,必须保持它的依法独占地位,这有利于保护国家资源,提高国际竞争力。也是保证国家税收的重要方面。因此对于社会需要的垄断法律要保护,而对于破坏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为,则要坚决制止。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岳成认为,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应该是法制经济。市场竞争应是公平竞争、诚信竞争。但有人不诚信交易,不公平竞争,怎么办?就要靠法律来保障。要想公平竞争就要反垄断,如形成了垄断就不可能是竞争的。要想打破垄断必须运用法治的手段。要想使我国的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就必须有反垄断法。因此反垄断法(草案)的原则通过是必要的、及时的。当然,岳成律师最后说:我国反垄断法必须符合我国的国情和经济状况,并融入我国的法律体系。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法律,这部法律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