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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化改革不能化公为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 01:54 中华工商时报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中央企业对经常发生、用途明确、标准易定的职务消费,可以探索实行货币化改革。意见还列出了职务消费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与企业负责人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信息还透露,国资委已对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工作进行了部署。按照要求,中央企业将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起规范职务消费的有关制度规章,并从2007年起严格实施。

  国资委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是应有之义。但是,对部分职务消费探索实行货币化改革,则容易引起社会各界的误解,广大中央企业的员工如何看待这一改革,相信也是众说纷纭。

  我们认为,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货币化改革,必须坚持一个重要的原则:绝对不能借改革之机化公为私。

  众所周知,规范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支出,有两点是必须把握的:其一,节约。在达到工作目的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财务成本。其二,制约。也就是要对领导人的职务消费进行必要的规范和防范。这里面不但要限定不同级别的消费档次,更要严格财务制度,实报实销,有多少报多少,绝不能让有关人员用虚假的财务单据损公肥私。

  在节约和制约两者之间,制约更为重要。只有对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进行了严格的制约,才能减少腐败的发生,另外,也使负责人的职务消费控制在了合理的范围内。

  货币化改革,恰恰让一部分职务消费,失去了制约,从而出现了化公为私的可能性。

  国资委要求对经常发生、用途明确、标准易定的职务消费,可以探索实行货币化改革。这样的标准,如何实施颇为引人注目。

  比如,业务招待费(礼品)能不能进行货币化改革?如果进行改革,问题就很多。要知道,一个企业的负责人,一年的业务招待费

  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如果进行货币化改革,该负责人会想方设法降低招待标准,让更多的钱留在自己的口袋。这样的费用,数目相当可观。对此,企业员工怎么看?社会各界怎么看?

  对于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管理和规范,不能化公为私是原则、是底线。因为职务消费是一种工作消费,因为工作需要而产生,应该用多少花多少,断没有留在自己口袋里的道理。

  留在自己口袋的,是收入,是要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职务消费和职务收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因此,职务消费的货币化改革,应该慎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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