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视听助推房价 任志强需要道歉而非社会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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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 03:25 中国产经新闻 | |||||||||
撰稿/本报评论员 仲莱 记得“国八条”出来之初,房地产开发商聚在一起密谋:只要挺过3到6个月房价必然会涨。根据现在的情况分析其判断的依据就是“国八条”之后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操作细则不够明晰为其预留了空间,同时开发商也摸清楚了地方政府在GDP压力之下必然与其“共谋发展”。
结果,正如房地产开发商所判断,房市各种论调粉墨登场!房价一路高歌。 这其中以任志强为代表的“富人论”最为引人注目。而在“国六条”以及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出台之际,公众有必要再次回头来看看这位“富人”的论调。“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买卖有理、炒房无罪,禁止炒房就是违宪”,尽管这些言论一经传播就遭到铺天盖地的公众口水,但任志强依然没有善罢甘休,大声喊出“住房要分富人区和穷人区”。 也许因此君行为实在“勇气可佳”,就有人肯定其为“戳穿皇帝新装的小男孩”,毕竟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此君当属公民之列,只不过是公民当中的“富人”而已。在敢为千夫所指的勇气下,富人必然比穷人更能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而且富人更具有“言必行、行必果”的勇气,所以那些被代言的富人肯定希望任志强勇敢地在为富人代言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地前行。 殊不知,人算不如天算。“国六条”以及《意见》无疑是对此君的致命一击。《意见》直接规定,自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面对中央如此明确的宏观调控措施,不知任志强该做何想法?至少,我们通过此君的言论判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绝对不是富人要购置的那种房屋;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也绝对不是“富人区”。 依据任志强“安能摧眉折腰事穷人”的“傲骨”,绝对不会因为政策的变化“为五斗米折腰”,恰恰事实不是这样。6月6日上午,上海国际地产大会召开的第二天,包括任志强在内的19名中外地产巨头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开了一次“闭门会议”。该会议达成5点共识,其中有一条就是房地产企业不仅要做投资者、参与者,还要做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的建设者。 在房地产暴利论和富人论之后,房地产开发商破天荒第一次主动提出“要做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的建设者”,真让人有点“太阳从西边出来”的感觉。所以立即遭到驳斥:亚当斯密老先生早在100多年前就告诉我们,商人所谓的社会责任只是我们一相情愿的理解罢了,真正的驱动力还是私利。中国房地产近几年来是公认的暴利行业。与其探讨如何将地产商变成慈善家,还不如想想如何让私利存在。 看来,这些开发商要为自己戴上“慈善家”的帽子也不是自己一相情愿的事,正如贵族不是一代两代人形成的一样,要成为慈善家是需要长期把“社会责任”付诸于行动之中的,而从任志强口中说出“社会责任”让公众有些哭笑不得。姑且我们从善良的角度考虑,任志强之流不是在“国六条”下借社会责任为幌子、试图再次参与房市新格局的利润分配;我们也承认公民,包括任志强在内,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我们不能容忍也不能忘记那些自以为是“富人”的言论伤害大众的行为。在公民住房矛盾极其突出的现实情况下,任志强的言论至少带给公众两个难以挽回的伤害:其一,此君的言论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混淆视听、助推房价上涨的作用;其二,此君的言论再次挑开了社会贫富矛盾的伤疤,对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破坏性的作用。 所以,对于想为“穷人计”的任志强,当务之急不是社会责任,而是向公众道歉。对于政府而言,在中国房地产市场极不规范、企业制造虚假信息、哄抬房价成风等不健康之风盛行之际,“闭门会议”竟然还能达成一条共识:中国房地产业要朝着市场规范、企业健康、竞争有序的方向快速升级。从“市场规范、企业健康、竞争有序”来看,这有点公然否定中央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以便应对开发商对抗之术。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