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两大重头何以成难兄难弟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10:36 法制日报 | |||||||||
本报记者 陈晶晶 大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重头戏”这个词汇。 在6月3日以“增值税转型与企业所得税改革”为主题的2006年中国税收高层论坛上,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
建凡和知名财税学者高培勇的演讲竟同样以《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头戏》为题。而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宋兰也在开篇致辞中,直接指出:增值税转型与企业所得税改革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头戏,是当前税务改革的核心内容。 对我国税收略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05年全国税收总收入突破3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内增值税的总收入就超过了1万亿,占税收总量约46%;同时,内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合计提供的税收收入也超过5千亿。也就是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收入超过我国全部税收收入的一半以上。 牵一发而动全身。和其他税种相比,占据税收收入如此大比重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旦改革,势必会牵涉最广泛的纳税人,会带来最大幅度的税收收入增减。因此,以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为核心的增值税改革,和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为核心的企业所得税改革,也一直处于公众的热切注视之下,当仁不让地成为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头戏。 早在2003年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就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税改的8项工作中。然而,三年过去,在出口退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农业税等其他税种改革都已有所动作的时候,这两个“重头”的税种改革却并不尽如人意。 先看企业所得税。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今天,内资企业所得税率比外资企业实际高出10到12个百分点的现状早已为国人所诟病。自2004年以来,有关官员每次“统一企业所得税的最佳时机已经到来”的公开表态都会引起媒体的热炒。但是,按照最新的改革时间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8月首次审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即使一切顺利,新法走完程序最快也只能2008年1月开始实施。 再看增值税。2004年7月起,增值税转型试点在东北三省的八大行业启动。既然是试点,就非专为“东北”量身定做的制度设计,而意在全国推广。对于增值税这样一个需要全国统一的税种,某个地区特殊太久毕竟不是好事。然而,东北试点已将满两年,增值税转型何时全国推广呢? 高培勇认为,企业所得税改革“拖累”了增值税转型,让增值税改革身处“尴尬”之中。 在延缓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因素中,担心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会影响外商投资是主要顾虑之一。因为把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高低税率统一到一个中间点的方案,显然会使外资企业的税负有所增加。高培勇认为,增值税从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恰恰可以减小税负,如果把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放在一起改革,可以减轻对外资企业税负的影响,减小改革阻力。 因此,对全国推开增值税转型的改革而言,如果等企业所得税一起,那至少要到2008年,也就意味着要试点三年半,时间之长前所未有;如果不等企业所得税一起,似乎我们又错过了一个统筹安排税制改革的绝佳时机。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杨元伟认为,延缓了全面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和企业所得税合并的原因主要在两种顾虑。一是担心增值税转型会不会对现在的或以后可能出现的投资过热产生一定的推动效应;二是担心企业所得税改革后对外资的吸引力会不会有所降低。但实践证明改革在这两方面的影响并没有那么大。 高培勇则直接指出,企业所得税改革是整个税改的“牛鼻子”,启动改革的关键在人,阻挠改革的也是人,即一些改革前的既得利益者们不愿打破现有格局。他认为这些既得利益者既包括外资企业,也包括国家主管外商投资的政府部门和吸引外商投资比较多的地方政府。 王建凡透露说,财政部正在加班加点工作,希望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该法能够顺利提交到明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按照最快程序2008年1月起正式实施。“至少从现在起,我们不能再让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有任何闪失。”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