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中央转移支付刻不容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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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09:59 红网 | |||||||||
李金华在3日的一场演讲中提到,2005年,审计署抽查发现中央转移支付有一半以上没有纳入地方的财政预算,完全脱离了人大的监督,有的还脱离了政府的监督。(见6月4日京华时报) 过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逃脱监督,令人心疼,令人愤慨!其实,关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早在几年前的审计报告就已经有所揭示。当时指出的问题有三:存在
屡审屡犯,屡犯屡审,审与犯这场公开的游戏到底要玩到何时? 中央转移支付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央政府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将其一部分财政收入单方面无偿地让渡给某些地方而发生的支出。其目的在于调整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纵向不平衡和地区之间的财政横向不平衡,以实现各地政府的公共服务趋于均等化。 可是,大量的转移支付资金没有被纳入地方的财政预算,逃脱了体制内外的监督,形成巨大的“财政黑洞”,危害不小。一方面导致了国家财政的巨大流失、浪费,助长了公务员腐败的风气;另一方面,使得本为消弥地方财政之间不平衡而设置的转移支付的效果大打折扣,甚至酿成新的不平衡。纳税人的钱,都成了“假币”,咋不叫人难过?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面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严重问题,当务之急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规范。 过程公开。财政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政府权为民所用的具体表现。中央转移支付收支可以单独编制,细化财政预算和决算的项目,详细列出支付项目,并对社会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减少黑箱操作的违规行为。 增加透明度。目前,中央政府各部门掌握着资源分配权或项目审批权的官员,享有的自由裁量权太大,并且运作程序不透明,加大了监督的难度。因此可以考虑在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根据科学的预算,确定某一地方政府可以获得的转移支付额度。公开支付额度,增加透明度,可以减少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经常性的、非正常的博弈。 理顺体制。从国外的经验看,发达国家经过长期探索,逐步形成了一系列比较规范的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制度安排。如明确划分事权、财权,使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减少转移支付层次;转移支付的法治化、规范化等等。针对现阶段我国财政支付存在着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的情况,可以考虑改变将分散在各部门的管理中央支付的职能集中起来,交由一个专门的中央转移支付管理机构去行使,从而提高支付效率,降低监督的难度。 以法治财。通过建立和完善中央转移支付的法律、法规体系,对转移支付制度的内容、程度、形式、用途和监督等以立法形式予以规范。已有不少有识之士提议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希望立法部门早日将该法的制定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多管齐下治理财政转移支付难题,莫让审计署年年旧事重提,老百姓屡屡惊心不已。 [作者:练洪洋]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