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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调控可行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12:10 每日经济新闻

  主持人:

  有关媒体报道,“国六条”中提出的房地产调控意见正在被细化、“量化”,而具体的政策就是建设部拟出台的“三限制”。报道称建设部人士透露,所谓“三限制”就是限比重、限面积、限价格。

  如果建设部果真采取这样的调控,那也就意味着中国房地产市场将真的出现此前建设部所说的“行政调控”,问题是在一个高度市场化和地方利益捆绑在一起的产业中,如此的行政调控行得通吗?

  大众评判台

  支持

  赵峰:有益的尝试

  这是在“国六条”出台之后,相关政府部门作出的有益的尝试。从源头上作一些限制是有必要的,因为在目前房地产结构失衡的情况下,完全依赖市场的自我调节的成本很高。

  姜淼:给炒楼者当头一棒

  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保障社会和人的基本利益和权利。如今房地产限价如果成功实施,这无疑给楼房炒作者当头一棒。

  疑问

  赵文彬:不是主要调控手段

  推出限价房无疑是希望在短期内发挥作用。但能否发挥其预期效应,限价房的数量有多少、供应对象范围有多大是一个重要因素。

  我国针对新开工项目的限价房,遭遇短时间内数量少影响力小、地方政府利益减少和操作困难三个方面的困境,因此效果难以明显。限价房不是也不可能是主要调控手段。

  徐宏青:给百姓一个说法

  面对与普通百姓工资相比高得离谱的房价,确实需要中央有关部门给百姓一个说法。可是出了条条款款又有何用?不管八条还是六条,条条都像那么回事,每一条对于地产商都是强有力的杀手锏,可是事实上呢?房价照涨,地产商照赚。如果中央有关部门没有强有力的跟进政策,指望地方政府能抛开利益把政策执行到底是不可能的。

  万先生:真实成本是关键

  建设限价商品房,解决中等收入市民的居住问题,有利于房价保持平稳发展。但该如何对商品房进行限价?“政府对住房市场进行规制是必要的。问题的关键是要设计出一套让开发商将其真实成本披露的机制,否则开发商会瞒报和虚报,使限价失败。

  袁陈伟:是个权宜之举

  这是中央的一个权宜之举,但也是一个比较重实效的做法,由中央有关部门给出一个精致小巧的框架,再给地方政府一个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展转腾挪的空间,实行因地制宜。这样即可以控制房地产投资过热,也可以缓和中央有关部门与地方政府或是

房地产商的紧张情绪。方案是不错的,能有多大的成效就只有看实施情况了。

  话题策划主持 凌建平 MSN主持 祝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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