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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让房市感受压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 09:45 金时网·金融时报

  本报北京5月28日讯 记者刘敏报道 今天记者在北京第22届房展会上,发现前来看房的人和一天前比,又多了一层心思。大杨看中了一套CBD附近的一套小户型,但是担心银行首付款会增加太多。大杨的担忧来自5月26日的一条新闻,即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关于要求各商业银行大幅提高个人购买多套房屋首付的讲话。

  刘明康在银监会召集的主要商业银行负责人座谈当前经济形势通气会上说:“各商
业银行要大力发展实质性首套住房消费贷款,严格审批非自用型购房贷款,对多套房屋以及对高档商品房、别墅、商业用房等投资和投机性需求要大幅度提高首付比例和严控授信。”由于近一个时期以来,主要中心城市商品房房价一涨再涨,引起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今年5月17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六条”,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作为今年宏观调控的中心目标和工作重点。但是,一方面当前银行面临流动性过剩,而另一个事实是,对银行而言,住房贷款仍然并将继续是各家银行的优质贷款,因此令银行在执行“国六条”调控措施时有其为难的一面。

  “所以,这次银监会再次要求限制银行对发放房地产贷款的审批。”一位资深银行经理这样对记者说。

  记者电话询问有关银行房贷部负责人,他们均表示已经了解银监会通气会精神,但具体措施还要等各行自己的政策和文件。建行95533的接线员在回答客户有关个人购房首付条款内容询问时,使用的政策条款仍然是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

  不过,据记者了解,今年3月,上海浦发银行已经出台相关规定,即在商业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将购房者第三套住房贷款利率继续上调10%至6.73%。招商银行也在相同时间修改规定,将三套以上尚未结清的住房按揭执行6.12%的利率,首付成数提高至6成。

  早在去年6月15日,央行就已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对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对购买第二套房屋的个人提高首付比例,并不再享受现行房贷优惠利率。

  为了防止个人超量贷款而增加信贷风险,央行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仍执行现行的优惠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而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可以适当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并按照人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不实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对借款人以“商住两用房”名义申请银行贷款的,商业银行一律按照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管理规定执行。

  此前,银监会也曾表示要适度提高多套住房和高档住宅的首付款比例。

  如何区分第二套住房?记者了解到目前银行还没有准确判断第二套以上住房标准的数据库,因此,考察客户是否是购买的第二套以上住房有一定难度。

  截至记者发稿,还未看到几家主要银行新的配套措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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