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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对大学生就业造成制度性歧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 06:14 第一财经日报

  田享华

  “大学生已经是底层劳动者了,但是对他们的保护很缺失,尤其是立法上的欠缺可能造成制度性歧视。”中国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董保华最近在上海图书馆演讲时如是说。

  前不久,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负责人称,大众化时代的大学生不能再自诩为社会精英,要怀着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心态和定位去参与就业选择和就业竞争。

  其实,这种提法并没有多新鲜,在1999年第一次扩招后,虽然考取的也是重点大学,但是我们那一批人几乎没有人认为自己因为是大学生了就成为社会的精英。毕业时,快60岁的校长对大家说,应该像当初他们一样,很自豪地走出校门。有师兄就质疑说,几十年前,一个大学生肯定会很珍贵,每到一处都会有羡慕的眼光,但现在早已没有那种自豪感了。

  董保华从他熟悉的

劳动合同法草案说起,国家在立法层面还没有对大学生这群普通劳动者“明保实弃”,比如,劳动合同法草案对用人单位规定“宽进严出”(即建立劳动关系容易而解除劳动关系困难)。大学生缺乏经验,公司可能因为招进来就难辞掉,宁愿不招,或者等待有经验的人。这最终使得用人单位将“宽进严出”调整为“严进严出”,这样大学生的就业机会将大大减少,这肯定不是好事。

  我的感觉也是如此,尤其在试用期的规定过于模糊,这使得不少用人单位害怕弄错试用期的分类遭受高额处罚,从而严重倾向于招聘已有经验的人,而这对于主要依靠试用期来展现才华的大学生而言就等于雪上加霜了。

  董保华是多家大企业的法律顾问,基于对当事人负责,他开始建议用人单位及时清理劳动关系,分清楚正式员工和编外人员,避免劳动关系的模糊地带造成纠纷。这样一来,很多大学生将更难获得就业岗位。(作者为本报综合新闻中心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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