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居者有其屋是政府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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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10:56 中国产经新闻 | |||||||||
撰稿/CIEN评论员 商寅泉 一场规模空前、声势浩大的关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辩论正在展开,其核心点是房价。继去年出了个“国八条”之后,5月17日又出台了一个“国六条”。纵观历史,中央政府出手宏观调控,无论哪个行业,无论什么产业,还没见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出政策,一般都是出手即见效果。而这次,却没那么容易。
可见,中国房地产市场病得不轻,应该把它归入顽症之列。这不禁让我们问一句,是什么原因,让它一病再病,竟然让中央政府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反复出台政策。它难道真的没治了? 笔者认为不是。经济上的事,还能有治不了的病?除了天灾我们无法抵抗之外,一个房地产市场还管不利落,职能部门还能干点什么? 问题的症结在于,恶病就应恶治,沉疴须下猛药。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而言,用怀柔的政策不行,用温厚的态度不行,单纯地强调用市场的力量同样不行。说得严重一点,简单地用经济的眼光和经济的思维调控房地产市场,会吃苦头。 笔者最近看到一篇文章,其观点就有让政府吃苦头的危险。此篇文章认为,“居者有其屋”的目标不切实际,文章说,“对富裕人群来说,现在的房价并不高,但对贫穷的人来说,几乎是天价,即使现在的房价下降一半,有人仍然买不起。房价仅仅是一种现象,它反映了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对很大一部分人来说,相对于他们的收入,我们可以理解为,并不是现在的房价太高了,而是他们的收入太低了,很多人太穷了。”因此,这篇文章的结论是,只要有人买得起,房价就不能说高,穷人没房子住是因为他们无能,想“居者有其屋”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这是一种热昏话。说此话的人,不是糊涂就是别有用心、居心不良。对于此类言论,笔者认为它不值得我们评论,只能让我们提高警惕,警惕它所产生的危险性,警惕它对社会心态的腐蚀。许多事实证明,当经济问题一旦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质变,演化为政治问题,而上述那种认为穷人不配有住房的言论,就是脱离了经济而含有政治因素的言论,我们对此必须予以重视。 关于当前这场围绕房价产生的激辩,笔者认为,房地产市场的问题之所以发展到这个地步,各级地方政府有责任,而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更是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中央政府在最近一年多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是及时并且必要的,但百姓需要的是效果,是目标与现实的一致性。也就是说,对一个产业实施宏观调控,不仅仅是出台政策,还需要有强硬的措施和有效的手段,不仅仅是提出目标,还要同时具备实现目标的办法。 此次“国六条”是在去年“国八条”的基础上出台的政策,比“国八条”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笔者认为,其中的第一条具有突破性的意义,即“切实调整住房结构”和“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这两个提法是对多年来政府忽视住房问题的补救,如果能够切实得到落实,相信它对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能够起到健康的引导作用,也让普通百姓不再为住房这一个基本的生存条件而忧虑。记得共产党的老祖宗马克思有一句名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和自己的利益有关。”试想,一个经过终身奋斗都不能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人,他会对社会抱持一种什么样的心态? 中国现在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但是请不要忘了,市场经济这4个字的前面,还有4个字,就是社会主义。这4个字不是空泛的,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包含的内容体现了执政党的全部宗旨,体现了全社会共同利益的丰富内涵。而这个内容,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体现得很不充分。谁有钱谁就可以买地,谁掌握了土地谁就掌握了房地产开发的主导权,谁有了开发主导权谁就可以肆意哄抬房价、囤积住房、欺诈消费者。在一个谋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国度里,说“‘居者有其屋’不切实际”的人,所起的危害作用,与不法开发商相比,可谓是不相上下,甚至更为严重。它只能从反面激励政府,尽快用有效的手段,理顺房地产市场的诸多矛盾,把“居者有其屋”变为现实。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